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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加强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的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12-05-15  来源:   点击量:

内师教字〔2012〕58号

为充分发挥通识教育课程在学校文化素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培养学生贯通科学、人文、艺术与社会之间的素养,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鼓励教师面向学生开设高水平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确保选修课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课要求和原则

通识教育选修课由人文社会科学系列、自然科学与技术系列、艺术、体育与健康系列、教师教育系列、综合素质训练及学术讲座等五类若干课程板块构成。选修课程设置既要适宜于所有专业学生或某几类学科专业学生,也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科技含量,要控制课程学时数,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体现课程内容精品化、融汇性、实用性、专题性等原则,每门课以1-2学分为宜。各学院按学校规定比例开设课程供全校学生选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积极面向全校学生开设文科综合实验选修课程、理工科综合实验选修课程。

二、开课管理

(一)根据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需要,重点鼓励教师在以下方面面向全校学生新开课程:

(1)学科前沿类课程:与某一学科的科学研究相结合,向学生介绍国际国内相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内容与方法,帮助学生了解学科发展动态,拓展学生学术视野。

(2)经典导读类课程:立足于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与现代文化构建,以系列原典研读、经典导读为载体,介绍文学、历史学、哲学、语言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领域知识,帮助学生了解中华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发展,提升学生的文化修养与人文素质。

(3)区域特色类课程:立足区域发展实际,介绍巴蜀文化和大千文化等,增强学生对区域文化的理解与认识。

(4)新课改类课程:立足四川省普通中学课程改革实际,结合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加强对学生适应平台新课改能力的培养,尤其加强学生课程资源开发、地方课程与校内课程建设方面的能力培养。

(5)创新创业类、技术技能指导类、实践类课程:根据学生开展科研创新需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科研方法的训练和指导,提升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立足大学生开展关于学生创新创业内容、理念、方法等方面的教育,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实践类课程帮助学生提升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6)艺术类课程:通过课程的开设能陶冶学生情操,有效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真正发挥大学素质教育中艺术学科启迪形象思维、提高审美情趣和综合素质能力。

三、开课教师条件学校鼓励高职称教师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的教师才能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或博士学位者。

(2)学校在职在岗人员。

(3)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

四、教学管理

(一)教学要求

(1)拟申报开课教师填写《内江师范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表》,经开课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经审批后确认开课资格,进入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资源库供学生选修。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教师,应认真编制教学大纲,选用高水平教材或自编讲义,积极进行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按照学校统一进度开课、教学、命题、考试、阅卷、录入成绩。

(2)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教学管理与校内其他课程的管理要求统一,由开课教师所在的教学单位进行管理,并将其纳入教师所在的教学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以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二)教学方式教学方式可采用讲授、交流讨论、实践操作等多种教学方式,引导学生主动学习。

(1)团队教学各课程负责人应根据课程要求,成立两人及以上的教学团队,在课堂教学及课程建设中发挥团队合作的优势。

(2)网络化教学教学资源实行网络化,通过教学资源的网络化建设,为学生自学和师生互动搭建平台。

(三)学籍管理

(1)成立通识选修课课程班委会,选出班长进行常规管理,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考勤等工作。

(2)严格考勤制度,任课教师应坚持双向考勤制度,双向考勤要有明确记录。教务处将不定期抽查教师的考勤情况。

(3)学生无故旷课、旷考,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内师教字〔2008〕176号)处理。

(四)考核管理

(1)考核方式一般为考查。考查的方式可以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论文、报告、综合设计或实验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2)任课教师要严格课程考核,实行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综合给出相应的成绩,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采用卷面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期末试卷应严格遵循认真命题、教研室主任严格审查、分管教学的院长审阅批准的程序;考试内容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覆盖面广,题量合理,题型不得过于单一,难度适中,区分度强。

(3)课程考核时间根据教务处安排的规定的周次进行考核,并向教务处上报具体的考核时间。

(4)在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负责成绩登载后将成绩册、考试试卷等相关教学资料提交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归档。

五、选课程序与开课时间

(1)每学期第14周前由教务处在教务网站上公布下学期开设的全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课程名称、学分数、任课教师姓名、课程简介和上课形式、预计人数及开课时间。

(2)学生选课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第15-16周完成,导师或班主任应指导本班学生根据网上公布信息选修。

(3)一门课程的选修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因选修人数达不到开班要求而停开的课程,由教务处会同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改选其它课程。

(4)第17周教务处将各学院选课名单统计汇总,排出通识选课课表以及学生名单和班次,各学院将开课课表和学生选课名单通知学生本人。

(5)学生若因选课不当或课程变动等原因需补退选的安排在新学期第一、二周内进行,第三周开始不再接受退选和补选。未办理补选手续而擅自更改所选修课程的,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六、工作量计算

(1)教师承担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任务,由教务处根据教师实际授课时数和学生人数核定其教学工作量,并由各开课学院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考核、评职称的依据。

(2)计算方法:根据任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按当年学校分配政策确定标准班课时酬金基数。

(3)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师课时费用将采用逐步增长的方式。为打造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开设高质量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学校每学期将在已申报的通识教育选修课中建设一批优质通识教育选修课,按照内江师范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实施,支持教师就相应课程建设开展教研活动和教改研究,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切实发挥课程实效。具体实施办法另文通知。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XX级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报表

课程类别为:人文社会科学系列、自然科学与技术系列、艺术、体育与健康系列、教师教育系列、综合素质训练及学术讲座

开课院部

课程团队教师、职称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是否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所学专业

现从事的 专业

周学时

总学时

选课人数上限(每班)

开班数

是否需要多媒体教室

是否上机

上机周学时

备注

课程内容简介: 任课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开课学院意见: 分管教学院长(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评教情况:

专家评审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