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改革 -> 校级教改 -> 正文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0  来源:教务处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引导广大教师聚焦教学改革实际问题,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重要决策部署。以《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为指南,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原则,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项目选题范围

参照《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方向性: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在线教学、“双一流”建设、课程思政、新工科新文科等“四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等。

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创新性:注重目标、内容、路径、方法创新。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2、教改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申报。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个教改项目,同时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1个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教改项目。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教改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再次申报;承担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不合格者,三年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

4、申报项目经费2万及以上的项目需要参加项目评审答辩。

5、职能部门兼职教师申报的教改项目,如申报内容涉及相关学院教学改革的,由相应的二级学院统筹规划并负责推荐;如申报内容涉及全校性教学改革的,则计入学校教学改革类项目,由教务处负责推荐。

四、项目申报与过程管理

1、各申报教师依据所提供选题范围进行项目申报,填写对应的《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不在申报范围内或申报书类型错误的项目,学校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不能涉及保密内容,申报书填报内容真实,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问题。

3、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须由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待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半年。

4、学校对获准立项的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加强研究过程的管理与督促,项目所在部门应创造条件,为研究项目提供便利与支持,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5、项目按研究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项目组需提供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五、申报材料及具体时间要求

1、确定申报项目后,登录申报网站http://jgxm.njtc.edu.cn填写项目申报书(9月14日-10月8日),用户名为工号,初始密码另行通知。申报书在线填写完成后导出并打印,项目负责人以申报系统中实际申报人为准,申报书的纸质版须与申报系统中一致。

2、申报书及附件由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经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填写推荐意见。

3、各单位需将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汇总并填写《2021年内江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

4、各教学单位须统筹规划本单位的教育教学改革,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于2021年10月8日18:00前提交纸质申报表、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至教务处311室周维斌老师处。

5、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项目的申报书进行评审,最终评审结果经审核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给予经费资助,进行立项建设。

附件:

1 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x

2 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zip

3 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