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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8-06-08  来源:教务处   点击量:

内师院发〔2014〕47号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师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有关教师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法规,依托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服务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要,与学校综合改革有机协同,促进教师综合能力可持续性发展。积极创新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培训新机制、新模式,为教师教学发展提供专业化的指导、服务与支持,提高教学能力,提升教学艺术,增强教学效果,实现教师教学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将内江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成为有特色的地方本科院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总体目标

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广大教师为主体,开展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研究交流、咨询服务等各项工作,构筑发展平台,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成为:教师发展指导中心、教学技术培训中心、教改教研引领支持中心、教学资源研发支助中心、教师沙龙交流中心、教情学情诊断分析中心、校地联动教师服务中心。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化发展以及人才培养个性化需要,提升我校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加大教师教学能力的建设力度和广度,引导和帮助教师实现人才培养能力提升,构建教师终身教学发展体系,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发展机制,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教师教学发展管理制度

制定面向学校全体教师,重点是助教、中青年教师的培训制度,将培训纳入教师职业发展视角,通过优化教师培训方案,更新教师培训内容,促进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技术和教学技能,推动教师团队建设与教学能力整体水平的提高。

加强对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考核、检查、评估和交流,帮助教师发现与解决教学方面的问题,促进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的开展,确保教学改革卓有成效,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构建教师教学发展培养体系

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育一批教学名师与中青年骨干教师为目标,整合学校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建立全面的教师教学发展培养体系。

1.加强新入职教师的教学技能培训

以新入职教师为培训对象,通过专题讲座、课堂观摩、微格教学、交流指导等多种形式,帮助教师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了解学校人文文化,尽快适应并融入新岗位。将入职教育培训作为青年教师入职的准入资格与人才评价的必要依据。

2.开展教师专项能力提升工作

针对目前教师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教师个性化发展需要,以及部分发展更新较快的领域,如现代教育技术、教育心理、教学方法等,分级分批开展专项能力提升工作。

3.构建多样化的教学发展模式

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为核心,构建多样化的教学发展模式。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队伍的特点,逐步由本科教师队伍培训辐射至实验教师、基础课教师与教育管理人员等队伍培训,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

(三)组织教师教学发展咨询

建立专门的咨询室,组建咨询团队,开展由专家指导的教师教学咨询服务工作,通过课堂观摩、录像及分析、微格教学、教与学咨询等方式,为需要的教师提供教学咨询、诊断与建议,进行个别辅导和帮助。

(四)加强教学改革研究与探索

1.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教育教学体系;

2.深入开展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特别是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3.推进公共基础课、学科平台课和探究式专业课建设;

4.推进学业导师制的实施;

5.大力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学术成果出版,鼓励教师编写出版优质教材。

(五)搭建互助学习与交流研讨平台

1.定期开展教学交流活动。开展教师讲课比赛、教学公开观摩课,全校性的教学研讨会等活动,鼓励教学单位开展形式多样、主题丰富的教学沙龙活动,为教师分享教学心得、经验搭建支持平台,定期邀请国内外教学名师来校指导交流,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教学交流氛围。

2.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络平台。建立教师教学发展网络平台,为教师自主学习与个性化发展提供平台与技术支持,丰富教师专业发展的共享资源,建立针对本校教师队伍的在线教学技能测试与支持系统,为教师提供方便快捷的教学诊断与测试服务。

3.开发和建设优质教学资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汇聚本校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等高水平师资,整合校内优质教学资源,形成共享机制,为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提供物质保障以及交流研讨的平台。

(六)推动协同创新的教学发展示范模式

充分利用地方本科院校的建设优势,发挥好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的示范辐射职能,扩大校际、校地联动参与面,完善联动机制,提高联动实效性,建立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等“双赢”与“多赢”的协调创新模式。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教师教学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及重要事务的决策,并指导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开展工作。

(二)机构保障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为学校直属机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兼任主任,教务处和人事处处长兼任副主任,挂靠教务处,开展教师教学发展工作。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下设办公室、教师培训与咨询服务部、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价部、教学研究与教学交流部,负责中心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政策保障

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新入职教师必须完成教学技能培训学时,并作为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和定级的必备条件之一;每位教师只有修满任现职以来的规定学时(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或平均每年72学时),才能申报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专项经费,由计财处统一管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规范性负责。设立“内江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发展基金”,搭建青年教师成长平台,提升教学技能和教学研究水平。

(五)后勤保障

1.学校为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配备、工作场所、设备和网络环境等。

2.学校协调教师教学发展工作中相关部门的关系,以便于工作顺利开展。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