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已启动2020版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相关管理文件,将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参加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单位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 人才培养方案的审订
各二级学院应组织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三名以上校外本专业已通过认证的专家,相关专业中学教师代表,高年级学生代表,校友(往届毕业生)对人才培养方案审核,给出审核意见。
二、工作流程
1.研读《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试行)》(附件1),领会指南精神,按照要求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2.开展调研,完成《内江师范学院××学院××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附件2);
3.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会修订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教指委分委会审核人才培养方案意见表》(附件3);
4.召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会议。完成《内江师范学院××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审核意见表》(附件4)。
三、报送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要电子档和纸质档,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教指委分委会主任签字盖章)
1.《内江师范学院××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内江师范学院××学院××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
3.《教指委分委会审核人才培养方案意见表》;
4.《内江师范学院××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审核意见表》;
四、时间安排
请于2020年4月15日下班前,将相关报送材料,提交至行政楼311周维斌处。
联系人:周维斌 电话:0832-2342950
教务处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试行).pdf
附件2 内江师范学院××学院××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docx
附件3 教指委分委会审核人才培养方案意见表.docx
附件4 内江师范学院××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审核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