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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版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30  来源:教务处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学校已启动2020版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相关管理文件,将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参加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单位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 人才培养方案的审订

各二级学院应组织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三名以上校外本专业已通过认证的专家,相关专业中学教师代表,高年级学生代表,校友(往届毕业生)对人才培养方案审核,给出审核意见。

二、工作流程

1.研读《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试行)》(附件1),领会指南精神,按照要求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2.开展调研,完成《内江师范学院××学院××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附件2);

3.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会修订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教指委分委会审核人才培养方案意见表》(附件3);

4.召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会议。完成《内江师范学院××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审核意见表》(附件4)。

三、报送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要电子档和纸质档,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教指委分委会主任签字盖章)

1.《内江师范学院××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内江师范学院××学院××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

3.《教指委分委会审核人才培养方案意见表》;

4.《内江师范学院××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审核意见表》;

四、时间安排

请于2020年4月15日下班前,将相关报送材料,提交至行政楼311周维斌处。

联系人:周维斌 电话:0832-2342950

教务处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试行).pdf

附件2 内江师范学院××学院××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docx

附件3 教指委分委会审核人才培养方案意见表.docx

附件4 内江师范学院××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审核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