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文件内师教字〔2007〕107号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修订本科教学计划的指导性意见 本科专业人教学计划是学校根据国家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及人才培养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定位和办学条件,按专业对本科生培养作出整体设计和规划安排的教学文件,是关于本科生人才培养的总体框架和教学管理规范。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我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全面的修订,现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战略部署,树立新的人才质量观、发展观。 2、全面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紧密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战略,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3、努力吸取近些年来,特别是“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实施以来,高等教育在教育理念、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已经取得的一系列改革成果,将其固化在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之中。 (二 )基本原则 1、根据学校定位,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把握好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和规格。建立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学生自我发展需要为导向、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 2、注重素质教育,将素质教育贯穿教学全过程,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 3、整合课程内容,优化课程体系。根据培养目标与规格,本着“夯实基础、拓宽专业口径、优化结构,精简内容、扩大选修、突出个性、注重实践、形成特色”的原则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1)加强通识教育,拓宽学科基础,精练专业课程,大力倡导在高年级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正确处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关系,构建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2)优化课程结构,避免课程内容的交叉与重复,构建以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相结合,文理渗透,有利于学科交叉与融合的课程体系。各类课程要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社会需求进行整合与提升,注重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提升和改造专业。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为学生提供符合时代需要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要大力推进教学方法的改革,提倡启发式教学、探究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注重因材施教。 4、高度重视实践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合理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学生自主创新实验,创造条件让学生及早参与实践活动、创新活动和科学研究,鼓励有条件的专业把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学生科研课题研究结合起来。要大力加强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特别要加强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等重要环节。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文科、艺体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积极推进实验内容、实验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要加强产、学、研密切合作,拓宽学生校外实践渠道,与社会、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实习、实践教学基地。要采取措施,确保学生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的时间和质量,推进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 5、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突出个性培养,促进学生多渠道成才。通过完善学分制下的选课制、弹性学制、主辅修制,降低必修课比例、加大选修课比例、减少课堂讲授时数等,扩大学生自主选择课程、学习进度等自主权,增加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学习兴趣,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科学研究,进行创新性实验和实践,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通识教育的基础上,实行较宽口径的专业教育和弹性化、个性化的选择性教育。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应充分考虑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创造条件给学生更大的学习主动权和自主学习空间。注重实施差别化、多样化教育,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 6、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体现专业办学特色。统一性体现在国家对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上,专业教学计划应达到国家对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要求;多样性体现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上。各专业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师资水平、教学条件和毕业生的服务面向等实际,注重学科专业交叉与融合,制定具有我院鲜明特色的专业教学计划。 7、坚持突出教师教育的特点。各师范类专业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上要鲜明体现教师教育特色。要紧密联系基础教育改革实际,积极探索教师教育新模式,深化学科教学法、教育见习和实习改革,加强教育类选修课程建设。培养实践型教师,提高师范毕业生教育教学能力以及适应基础教育改革需要的能力。 8、注重教学计划的整体优化,注重课程设置和内容的有机联系,使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的教学活动形成有机的整体。二、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一)培养目标 非师范专业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应用型人才。 师范类专业培养具备现代教育理念,具有良好的人文和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适应基础教育改革,能在基层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与研究及相关工作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熟悉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敬业奉献和勤奋务实、开拓创新、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与方法及相邻专业的基础知识,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具有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掌握一门外语,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3、具有突出的实践能力,能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活动中;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判断和处理能力;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4、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一定的审美意识和能力,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5、师范类专业学生应具备现代教育理念,掌握基本的教育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好的育人素质和教师技能,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初步掌握多媒体辅助教学技术,具有初步的教育科研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各专业可根据以上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确立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体现自身专业办学特色。三、学制、修业年限、毕业与学位授予(一)本科学制4年。 (二)修业年限3~6年。 (三)总学时、学分要求 文科类各专业:学时在2500以内,学分在160~170之间;理工及艺体类各专业:学时在2600以内,学分在165~175之间。 学生毕业总学分为通识课程学分、专业课程学分、教师教育课程(非师范除外)学分及实践教学课程学分之和。 学分计算:理论课程学分原则上以每学期每周1学时为1学分。实验课原则上以1学时/周计0.5学分;专业实习、野外实习、历史(考古)实习、艺术采风等各种集中进行的训练、实习等,一般以2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累计34学时计1学分。科技文化创新学分按学院的相关文件执行。 凡授课时间不满1个学期的理论课程,学分数原则上可按下述公式折算: 课程学分=周学时数*实际授课周数÷17 (四)毕业与学位授予 1、本科生德、智、体、美合格,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毕业所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2、获得毕业证书,同时符合《内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授位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四、课程体系及学分分布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服务面向定位,按照夯实基础、拓宽专业口径、注重素质教育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的人才培养思路,沟通不同学科、不同专业之间的课程联系。全院整个课程体系分为“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课程(含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师教育课程(非师范除外)、实践教学课程”四个模块。 课程结构如下图所示:
1、通识教育课程模块 按照素质教育的理念设置学院的通识教育课程,它是全院课程结构中的基础部分。通过本类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获得学习的方法和能力,养成基本的科学、人文和艺术素养,训练科学的思维方法,培养学生的伦理道德和价值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等。通识教育课程由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构成,其中必修课程:文科36学分,理科39学分,选修课程15学分,约占总学分的30%左右。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体育、信息检索等课程。思想政治理论、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体育系列理论课等课程除开设必修课外,还应开设一定的选修课程,保证四年教学不断线。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由人文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三大类若干课程板块构成。选修课程设置既要适宜于所有专业学生或某几类学科专业学生,也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科技含量,要控制课程学时数,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体现内容精简优化和课程规格小型化,每门课以1-2学分为宜。各系以专业为单位提供5-10门课程供全院学生选修,每一学科或专业要有1-2门有关本学科专业综合知识和发展动态的课程。各系要为通识选修课程配备好课程主讲教师,严格按教学规范组织教学。学生须在学院提供的选修系列课程中跨学科选修15学分的课程。其中,理工类专业限选人文类课程2学分,文科类专业限选理工类课程2学分,所有专业限定选修艺术类专业课程2学分。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见表1),通识教育类选修课另列表公布。表1 通识教育必修课一览表
课程名称
| 学分
| 周学时
| 总学时
| 考核
| 开课学期
| 适用专业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3
| 2(理论)
| 30
| 考查
| 1学期(文、理科)
| 所有专业
|
1(实践)
| 17
| | 2学期(文、理科)
| |
中国近代史纲要
| 2
| 2
| 34
| 考试
| 3学期(理科) 2学期(文科)
| 所有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专业除外)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3
| 51
| 考试
| 3学期(文科) 4学期(理科)
| 所有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除外)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6
| 4(理论)
| 68
| 考试
| 2、3学期(理科) 3、4学期(文科)
| 所有专业(思想政治教育除外)
|
2(实践)
| 34
| 考查
| 4学期(理科) 5学期(文科)
|
军训和军事理论
| 1
| | 36
| 考查
| 1学期
| 所有专业
|
大学体育
| 4
| 2
| 132
| 考查
| 1-4学期
| 所有专业(体育教育专业除外)
|
大学英语
| 12
| 4
| 264
| 考试
| 1-4学期
| 所有专业(英语专业除外)
|
计算机基础
| 7
| 2+2 3+2
| 30+30 51+34
| 考试
| 1学期(理科类) 2学期(理科类)
| 所有专业(计算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及教育技术学专业除外)
|
4
| 3+2
| 45+30
| 考试
| 1学期(文科类)
|
信息检索
| 1
| 1
| 17
| 考查
| 2学期(文科类) 3学期(理科类)
| 所有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除外)
|
表2 本科专业分类一览表
专业类别
| 专业名称
|
文科、艺体类专业
| 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学、英语、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法学、学前教育、教育学、小学教育、市场营销、工商管理、行政管理、音乐学、表演、体育教育、美术学、艺术设计
|
理工类专业
| 应用心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化学、生物科学、环境科学、地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教育技术学
|
2、专业基础课程模块 专业基础课是按学科门类组织的基础知识课程模块,均为必修课。目的是在大学学习的初期阶段,按学科进行培养,夯实基础,拓宽专业口径。考虑到学科知识体系、学生转专业等需要,原则上各学科大类所涵盖的各专业的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应该相同。艺术类、体育类、外语类等一些特殊的专业,由各系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专业基础课程。 部分专业基础课,如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实行分类教学,具体由数学系、物电系和相关理工类专业协商确定。 3、专业方向课程模块 各专业应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设置主要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设置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同时可以开设2-3个方向作为限选。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自我发展的需要,在任一方向课程组中选择规定学分的课程修读。 4、教师教育课程模块 掌握教育理论和技能是师范专业学生从事教师职业的必备条件。分教育理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教育理论必修课11.5学分,占8%;教育实践10学分,占6%;教育类选修课5学分,占3%。教师教育课程共计27学分,约占师范专业总学时的17%。教师教育必修课程见表3。教育类选修课主要开设儿童发展与学习、中学教学基础、中学学科教育与活动指导、心理健康与道德教育、教育研究与专业发展等课程,各系主要负责开设中学学科教育与活动指导方面的选修课程,其它课程由教育心理学系负责开设。各板块课程分学期开设,供师范专业学生选修。 表3 教师教育类课程必修课程一览表
课程名称
| 学分
| 周学时
| 总学时
| 考核
| 开课学年
|
心理学
| 3
| 3
| 51
| 考试
| 第4学期
|
教育学
| 3
| 3
| 51
| 考试
| 第5学期
|
学科教学论
| 3
| 3
| 51
| 考试
| 第6学期
|
现代教育技术
| 1.5
| 1+1
| 34
| 考试
| 第4学期
|
微格教学训练 (试讲)
| 1
| 2
| 34
| 考查
| 第6学期
|
5、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包括实践教育社会调查、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教学观摩、教育训练、教育实习(见习)、毕业论文(设计)训练等。要高度重视,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注重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含实验课程学分)文科、艺术类专业不少于15%学分;理、工科专业不少于25%学分。 实践教学体系如下: (1)实验教学:包括在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中。各实验课程应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形成完整合理的实验教学体系。 (2)见习:包括相关专业的教育调查、教育见习、野外实习、课程见习、专业考察以及艺术考察活动等。 (3)实习:包括教育实习(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等)、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 (4)科学训练:包括课程论文(设计、创作)、学年论文(设计、创作)、毕业论文(设计)、学生科研立项、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等。 (5)社会实践:各专业安排的各类社会实践。 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安排在第7、8学期,时间跨度不少于16 周,其中集中停课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文科不少于4周,理科不少于6周。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均为6学分。 加强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学院设立科技文化创新奖励学分,鼓励学生利用第二课堂和其他形式,进行创新和研究活动,参加各类科技、文艺、体育竞赛,参与教师的课题研究或自主进行课外科技发明,撰写并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作品或论文等。对取得成果的按有关规定计算“创新学分”,并计入任选课学分。五、教学过程安排为适应学分制的修读要求和学生就业的需要,在四学年总学时数不突破以上规定的前提下,可在一、二、三学年适当增加周课时数,将必修课程安排在前六个学期开设,七、八学期一般只开设选修课程和安排实践教学环节。 学院倡导减少课堂教学总课时数,增大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注重加大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改革力度。 学院实行每学年两学期制和每节课45分钟学时制。四年共208教学周,上课共120周;考核16周。每学期平均按20周计,其中授课约17周,机动1周,考试2周。教学任务安排应循序渐进、松紧有度、难易适中。每学期集中安排考试的课程应控制在6门以内。有些教学环节可以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利用暑假等时间灵活安排。六、辅修教学计划为扩大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同时为学生拓宽就业渠道和终身发展提供条件,学院全面实行主辅修制。各系要认真做好辅修第二专业教学计划的制(修)订工作。 辅修第二专业教学计划是在本科主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将学科专业课程中最主要的课程和必需的实践教学环节按辅修第二专业的学分要求单独列出制订的教学计划。 学生在确保第一专业毕业学分要求的前提下,按辅修第二专业教学计划修读规定的必修课程8-12门,达到30学分,考试合格,可取得所辅修第二专业的辅修证书;辅修第二专业修读时间可延长至第四学年结束。七、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内容结构说明(一)专业培养目标 (二)基本要求 (三)学制、毕业学分和授予学位 (四)专业主要课程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六)课程结构及学分比例 (七)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 (八)本专业辅修课程计划表八、其它须说明的问题1、学院对教师口语(普通话)、书法实行证书管理。在第2、3学期均开课1学时/周。师范类各专业学生要求达到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其中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及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学生达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达到规定等级准予毕业。 2、《体育》课一年级开设基础课,二年级开设选项课;《军事理论课》开设36学时必修课,为加强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军事理论课》在军训期间一并完成。 3、《安全教育课》,学院根据《大学生安全行为规范手则》和《高校安全管理手则》等内容,安排教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教育。 4、《大学生健康教育》集中安排在第一学年,采取专题形式授课,由教务处具体安排。 5、《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课程,在该课程学习全部结束时按照国家、省等级考试的要求检测学生的学习质量,并纳入学生的学籍管理,即英语达全国四级,艺术、体育本科专业学生英语达省三级,即视为《大学英语》课程学习合格。文科、艺体类专业学生计算机基础达省或国家一级水平;其余专业学生计算机基础达省或国家二级水平即视《计算机基础》课程学习合格。 6、《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纳入学籍管理,合格者准予毕业。 7、毕业论文(设计)合格为我院学生获得学士学位的必备环节。 8、各专业应当根据自身专业特点,明确规定学生第二课堂培养计划,在校修读期间课余的必读书目、参加学术报告次数及其考核方式等。 9、将学生的创新学分纳入学籍管理,记入学生的成绩档案。具体按《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创新学分实施细则》执行。 10、《形势与政策》课程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11、专业教学计划修订由各系系主任负责组织,修订后的教学计划经系务扩大会(包括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授和教师代表参加)讨论通过,经系主任签字,报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九、本意见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在2007级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修订中执行。本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修订 本科 教学计划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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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学院领导 各教学系 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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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06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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