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班:
根据教育部教学厅文件精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实行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办法。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使用一年后可充值一次,重新充值后的优惠卡又可再购票四次。请各二级学院教办通知本院2008、2009、2010级各班班长将本班学生证收齐后,以班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注册中心进行充值,具体充值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2011年)
| 院 别
| 时间(2011年)
| 院 别
|
11月21日
| 文新学院
| 11月30日
| 地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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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
| 数学学院
| 12月1日
| 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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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
| 工程学院
| 12月2日
| 计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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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
| 化工学院
| 12月5日
| 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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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
| 外语学院
| 12月6日
| 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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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
| 政史学院
| 12月7日
| 教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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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
| 经管学院
| 12月8日
| 生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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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优惠卡每年只充值一次,重新充值后只能购票四次;
2、每张优惠卡有一定数量的熔丝,每充值一次将熔断一根熔丝,熔丝全部熔断后,此卡就不能再充值。因此每次充值时只能按一次确认键。
3、2011级新生火车票优惠卡不用进行此次充值。但优惠卡内还需重新写入学生个人信息和乘车地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