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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充值的通知(2011年)

发布日期:2012-01-11  来源: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各班:

根据教育部教学厅文件精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实行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办法。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使用一年后可充值一次,重新充值后的优惠卡又可再购票四次。请各二级学院教办通知本院2008、2009、2010级各班班长将本班学生证收齐后,以班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注册中心进行充值,具体充值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2011年)

院 别

时间(2011年)

院 别

11月21日

文新学院

11月30日

地资学院

11月22日

数学学院

12月1日

美术学院

11月23日

工程学院

12月2日

计科学院

11月24日

化工学院

12月5日

音乐学院

11月25日

外语学院

12月6日

体育学院

11月28日

政史学院

12月7日

教科学院

11月29日

经管学院

12月8日

生科学院

注意事项:

1、优惠卡每年只充值一次,重新充值后只能购票四次;

2、每张优惠卡有一定数量的熔丝,每充值一次将熔断一根熔丝,熔丝全部熔断后,此卡就不能再充值。因此每次充值时只能按一次确认键。

3、2011级新生火车票优惠卡不用进行此次充值。但优惠卡内还需重新写入学生个人信息和乘车地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