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等7名学生在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七、十八周期末通识必修课考试过程中,喻××携带手机、李××等6名学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纸条进入考室,被监考老师发现后,取消其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为“0”分,不能参加正常的补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1号令)、《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内师教字〔2008〕155号)、《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的实施意见》(内师教字〔2009〕132号)文件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为了严肃考风考纪,拟给予喻××等7名学生违纪处分(拟给予违纪处分学生名单见附件)。喻××等7名学生如对记过处分有异议,在通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向内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提出书面异议。
特此通告。
教务处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
拟给予违纪处分的七名学生名单
序号
| 姓 名
| 学 号
| 专业
| 拟作处分
|
1
| 喻××
| 20110443043
| 应用化学
| 留校察看
|
2
| 李×
| 20110441032
| 化学
| 记过
|
3
| 李×
| 20110441053
| 化学
| 记过
|
4
| 桂×
| 20110343045
| 通信工程
| 记过
|
5
| 陈××
| 20110343065
| 通信工程
| 记过
|
6
| 罗××
| 20110343004
| 通信工程
| 记过
|
7
| 代××
| 20110941062
| 美术学
| 记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