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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教学模式,提升培训质量

发布日期:2013-04-26  来源:   点击量:

创新教学模式,提升培训质量

——教育部师范司许司长在“国培计划”高级研修班的讲话要点

涉及“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者和培训机构、培训质量与管理”四方面提出了8条针对性意见

1、增强培训针对性,确保按需施教中小学教师培训要以实施好基础教育为中心,以满足教师专业发展个性化需求为目标,引领教师专业成长;要按需施训贯穿于培训规划、项目设计、组织实施、质量监控全过程;根据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提高培训和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等教师发展不同阶段的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培训;实习教师培训需求调研分析制度,建立与中小学校合作论证培训项目的新机制。

2、改进培训内容,贴近教师教育教学实际各地要将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以典型教学案例为载体,创设真实课堂教学环境,精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一线实际,开展主题鲜明的技能培训;实践性课程不少于教师培训课程的50%;要将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师德教育和信息技术作为通识课程,列入培训必修模块,遵循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确保师德培训实效;国家制订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建立资源共享平台,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各地要加强优质课程资源建设,重点建设典型案例和网络课程资源,积极开发微课程。

3、转变培训方式,提升教师参训实效各地要这对教师学习特点,强化基于教学现场、走进正式课题的培训环节;通过现场诊断和案例教学解决实际问题,采取跟岗培训和情境体验改进教学行为,利用行动研究和反思实践提升教育经验;改革传统讲授方式,强化学员互动方式参与,增强培训吸引力、感染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推动置换脱产研修,将院校集中培训、优质中小学“影子教师”实践和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相结合,为农村学校培养骨干教师;要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加大体育、音乐、美术等等紧缺薄弱学科专兼职教师和民族地区爽语教师培训力度。

4、强化培训自主性,激发教师参训动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探索教师自主机制,建设“菜单式、自主式、开放式”的选学服务平台,为教师创造自主选择培训内容、时间、途径和机构的机会,满足教师个性化的需求。建立培训学分认证制定,学时学分合理转化。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实现教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学分互认,将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职称)聘任的必备条件,激发教师参训积极性。

5、营造网络学习环境,推动教师终身学习各地要积极推进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推动教师网上研修结合、虚拟学习和教学实践结合的混合学习;开展区域间教师网上协调研修,促进教师同行交流,培养网络研修骨干队伍,打造教师学习共同体,实现教师培训常态化;要推动网络研修于校本研修整合,推进高等学校、培训机构与中小学结对帮扶,引进优质培训资源,建立校本研修良性运行机制,丰富研修主题,通过集体备课、观课磨课、课题研究等方式,促进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切实发挥校本研修的基础作用。各地要建设教师培训创新实验区,推动培训模式综合改革。

6、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增强为教师提供优质培训的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建设培训专家库,对专家库实行动态调整,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优秀培训者队伍;要注重遴选具一线优秀教师作为兼职培训者,将其培训任务列入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并计入教学工作量。高等学校兼职培训者要积极把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内容和中小学一线教学实际,专职培训者要切实深入中小学校开展研究与实践,时间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国家建立专家库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地培训者信息共享和。培训成效评估培训者团队主要从专家库中遴选,一线优秀教师所占比例不少于50%,要为专兼职培训者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加大专兼职培训者培训力度,专职培训者每年研修不少于100学时。

7、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教师提供多样化服务培训机构要为教师提供多样化优质服务作为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灵活、开放、专业的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师范院校要大力推进内部教师教育资源整合,建立与中小学合作机制,促进培养、培训、研究、服务一体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依托有资源,加快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与教研、科研和电教部门的整合,大力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发挥在全员培训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服务指导等方面的功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进行达标验收,国家评估认定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

8、规范培训管理,为教师获得高质量培训提供有力保障国家建立全国教师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国家级培训和各地培训的动态监测,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登记教师参训学时学分,加强学员选派管理。建立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对培训经费使用等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教师培训食宿安排要厉行节约,不得安排与培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培训机构要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制度,及时将培训情况反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国家定期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发布年度监测报告,各地制定培训质量标准,采取专家评估,网络匿名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监测培训质量,公布评估结果,并作为培训资质认定,项目承办,经费补助的重要依据;培训机构要做好培训绩效评价,跟踪教师参训后实践应用效果,不断改进培训工作;国家讲教师培训作为对各地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省级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市县教师培训专项督导,公布检查结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师培训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的指标体系;各地要将落实培训经费作为教育督导重要内容,确保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中小学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培训经费,保障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