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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证书发放流程和档案要求

发布日期:2018-06-13  来源:教务处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的安排,2018届毕业生毕业证发放时间为6月21日,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21-22日。为顺利有序开展工作,对2018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流程作如下安排:

一、领证时间安排

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年6月21日规定时间段到行政楼301(教务处会议室)指定组别领取相关证书,具体安排如下:

学院

领取时间、组别

文学院、新闻学院

8:10--9:00

第一组

美术学院、地资学院

9:00--10:00

数信学院、生科学院

10:00--11:00

物电学院、建工学院

11:00—11:30

经管学院、教科学院

8:10--9:00

第二组

计科学院、外国语学院

9:00--10:00

政治学院、体育学院

10:00--11:00

音乐学院、化工学院

11:00—11:30

二、发证事宜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

登录“内江师范学院数字迎新离校系统”,查询学生离校手续办理情况,对已完清离校事项手续的毕业生,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教师资格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证直接发放。

3.未发证书返还

2018年9月10日,各二级学院将已发放的证书领取登记表(班主任签字,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未发放的证书,交回教务处注册中心(行政楼302室)。

三、档案要求(教学类)

请将以下材料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1、学士学位申请表(限获学士学位证学生,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学校公章、校长印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时间填“6月15日”)

2、学位授予证明(教务处领取)

3、学生成绩单(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4、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务处领取)

四、其它情况

1.结业证书由教务处注册中心发放。

2.参加新华社图集采集补拍,未及时将像片上交教务处的毕业生,证书由教务处注册中心发放。

3.以上情况学生完清所有离校手续后,持“内江师范学院数字迎新离校系统”打印的“学生离校事项办理情况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班主任和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到教务处注册中心领取相关证书。

五、特别提示:

1.未完清离校手续的学生,不能为其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错发,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问责。

2.高度重视证书发放工作,避免遗失,如有遗失,只能补发学历或学位证明书。

教务处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