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和教育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打造教师教育特色,提高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全面推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凸显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有机融合的“做中学”育人特色,培养适应基础教育改革需要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和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教师和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专门人才,构建多层次、多类型、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特对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修订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深入贯彻“育人为本”、“改革创新”、“提升质量”的教育改革方针。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全国第四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内江师范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加强对基础教育改革的引领。夯实基础、拓宽口径,优化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积极探索分类招生、分流、分段、分层多元化人才培养新模式,强化专业人才培养特色、个性化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高校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契合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准确定位,彰显特色。
按照学校转型要求和打造教师教育特色需要,改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师范专业要契合并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积极融入基础教育改革,彰显现代教师教育特色,注重教学基本技能与素质的培养,实行教师教育专业准入制,适应教师教育开放性和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要。非师范专业要形成以行业能力标准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
2.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注重个性发展。
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挥学生优势,挖掘学生潜能。重视道德品质、专业文化素质、身心素质、科学素养、人文精神的培育和相应专业技能的全面发展。
3. 转变教育教学观念,积极探索教学方法改革。
大力推进教学方法的改革,提倡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探索式、发现式、课题式的教学方法和合作学习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健康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4.强化两个基础一个方向,进行课程整合,优化课程体系。
根据“按二级学科专业招生,按学科类别培养”的育人模式,在加强通识教育基础上,按照学科类别精心设计、论证学科基础教育课程,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发展方向课程,同时对传统的课程设置方式进行必要的完善,在进行课程整合的同时重视教学内容的更新,并增加选修课程资源的建设与开发,合理增加选修课程开设比例。
5.践行“教学做合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强化实践教学,注重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培养,完善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开发实践课程和综合素质课程,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推进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将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培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为学生提供参加实践、科研和创新活动的平台,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作、艺术活动及社团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科学实验、专业实习和技能实训的实效。
二、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一)培养目标
1.师范类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
基于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培养适应时代要求和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信念执着、身心健康、基础扎实,专业技能突出,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学科教学骨干教师、教育管理者等。
2.非师范类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
根据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总体趋势、基本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培养适应时代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信念执着、身心健康、基础扎实,专业技能突出,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基本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为祖国昌盛和民族富强而奋斗的使命感,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国际竞争意识,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备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情操和个人行为规范,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意识。
2.掌握较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较扎实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系统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初步掌握进行教育创新和科学技术创新的思想和方法。具有利用学科知识与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3.具备较丰富的传统文化知识,继承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形成具有传统文化底蕴与现代精神的健全人格。
4.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5.师范类专业学生应掌握科学的教育理论和方法,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育反思能力,以及使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能力和开发学生潜质的能力。
各专业可根据以上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制订本专业具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知识能力要求,体现自身专业特色。
三、课程体系设计总体要求
在总结原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经验基础上,依据学分制要求,结合学科专业建设状况,认真研究不同学科、专业对人才的内涵要求,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强化培养方案稳定性和延续性的基础上,夯实专业培养的基础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在优化课程体系的同时,加强课程整合,拓展选课空间,打造教师教育特色,构建“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方向课程+独立实践课程教学环节”的课程体系。
(一)强化通识教育,统一构建通识课程体系。
通识课程旨在提高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培养学生的价值判断能力,训练学生的科学思维,提高学生的人际沟通与表达能力。
通识教育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两类课程。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大学外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体育、文献检索与利用、军事理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系列、自然科学与技术系列、艺术体育与健康系列、教师教育系列以及综合素质训练或讲座。各专业应开设高质量、有特色的通识选修课程供全校学生选修。
(二)搭建学科课程平台,加强学科基础教育。
学科基础课程由本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和跨学科相关基础课程组成。学科基础课程的设置应坚持专业知识的基础性、系统性、学术性和拓展性。根据“按二级学科专业招生,按学科类别培养”的要求,逐步统一同类学科中不同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跨专业构建学科基础课程平台,注意各类课程、各门课程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根据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避免课程内容交叉与重复。
(三)明确专业主干课程,夯实专业主干课程教育。
专业主干课程是为反映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而设置的课程。各专业应按照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规范设置专业主干(基础和核心)课程、主要实践环节、主要专业实验,并涵盖主要学科。
(四)拓宽学生发展渠道,灵活设置方向课程。
各专业根据学生发展、学科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教师科学研究成果,充分体现专业优势与特色,灵活设置系列化专业方向课程。
(五)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打造教师教育特色。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成果,统一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并根据专业特点与要求,设置教师教育类选修课程,以体现不同专业的教师培养特色。
(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进一步改革实践教学内容与方法,建立由“基础实践+专业实践+综合实践+创新实践”所构成的开放实践教学体系,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的比例;重视提高见习、实习、社会实践等环节的质量与效益;设置创新学分与读书学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与科技创作活动;加强专业实践环节,重视技能的训练和提高。
(七)推进辅修专业的改革试点工作。
拓展学生知识层次与就业渠道,提升竞争力。
(八)课程体系及学分分布。
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第一课堂的学业学分和第二课堂的素质学分作为学生毕业的总体要求,第一课堂以课堂教学为基本方式,第二课堂以实践活动为基本方式,第一、二课堂有机结合,不交叉不重复。第一课堂课程体系采用“平台+模块”的课程结构设计形式。按照“基础扎实、专业精设、方向灵活”的原则,各专业课程由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专业主干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和实践课四个教学平台及六至七个模块课程构成。具体结构见表1、表2。
表1 第一课堂课程结构
说明:第一课堂学校规定的学分:师范类文科81 学分,理科84学分;非师范类文科61学分,理工科64学分。
表2 第二课堂素质活动类型及内容
课程结构
| 平台
| 课程性质
| 说明(学分及比例)
| 通识教育课程
(第一平台)
| 通识教育必修课模块
| 文科40学分
| 理科43学分
| 综合素质选修课程模块
| 12学分
| 学科基础课程
(第二平台)
| 学科基础必修课模块
| | 专业课程
(第三平台)
| 专业发展必修课模块
| 基础
| (专业主干课程+专业方向课程)
设定2-3个专业方向
| 核心
| 专业发展选修课模块
| 基础模块
| 应用模块
| 教师教育类课程模块
| 必修
| 26学分,其中10学分在实践教学模块
| 选修
| 4学分
| 实践教学环节
(第四平台)
| 实践教学模块
| 基础实践
| 顶岗实习 8学分,毕业论文 6学分;
课程论文、学年论文由各学院决定是否设置,但学分不得超过2学分。
| 专业实践
| 综合实践
| 创新实践
|
素质活动类型
| 内容
| 学分
| 说明
|
经典阅读
| 阅读10本经典著作,完成5千字以上的阅读体会(每本)
| 2-3
| 必选
|
社会工作
| 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
| 2-3
| 必选
|
科技创新
| 科技创新活动
| 2-4
| 任选
|
学科竞赛
| 学校认定的各类竞赛
| 2-4
| 任选
|
艺体活动
| 学校组织的文化艺术活动、运动会
| 1-2
| 必选
|
证书认定
| 学校认定的第一课堂外的各种证书
| 1-3
| 任选
|
入学教育与军事训练
| 入学教育、军事训练
| 1-3
| 必选
|
说明:认定标准另行制定。
第二课堂以学校开展的校园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活动为载体,加强学生人文素质以及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科技、文艺、体育竞赛,参与教师的课题研究或自主进行课外科技发明,撰写并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作品或论文,利用第二课堂和其他形式进行创新和研究活动。
四、培养模式
实行分类招生、分流、分段、分层多元化人才培养新模式。基本培养模式为1+2+1。即相近的专业按学科门类中的二级门类进行招生和培养,传统的师范专业在第一学年均不分师范与非师范。
第一学年主要开设通识教育课和学科基础课,“普通话与教师口语”、“三笔字技能”是教师教育专业方向的必修课程,作为师范专业的准入条件。第一学年末依据个人志愿、学习成绩及专业计划,原则上确定学生的专业及教师教育方向(即师范与非师范专业)。
第二、三学年主要开设专业主干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从第二学年开始,学生可选学综合素质选修课。并依据个人志愿确定学生专业内的发展方向。从第三学年开始,学生开始选修专业方向课程,以及独立实践课程。
第四学年主要开设专业方向选修课和通识教育课,继续开设综合素质选修课,并进行教育(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写作。教育(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之外的其他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各专业应根据需要进行合理安排。学程见表3。
五、辅修人才培养方案
进一步推进辅修专业的改革试点工作,拓展学生知识层次与就业渠道,提升竞争力。
为扩大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同时为学生拓宽就业渠道和终身发展提供条件,学校全面实行主辅修制。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是在本科主修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学生自主选修辅修专业中核心课程和必需的实践教学环节。能够实行辅修的专业,应在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安排表中注明,并在课程与实践教学环节名称的前面用“△”标注出应修学的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和相关实践教学环节。学生在确保第一专业毕业学分合格的前提下,按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修读规定的必修课程8-12门,达到30学分,考试合格,可取得辅修专业的辅修证书;学生在第二学年末自主申请辅修专业,修读时间至第四学年结束。
六、学制、学分安排与考核
(一)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3~6年(含休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总学分。实行学分制的本科各专业总学分为165~175学分(不含素质学分)。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在学分安排方面适当减少课程理论讲授的学时与学分,大力加强实验(训)、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学时与学分。
提高实践教学学分(学时)比例,列入培养方案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学时)累计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累计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鼓励实践性较强的专业为学生提供实践选修课程;更新实验教学内容,减少验证性实验(训),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创新性实验(训)。因此本科各专业的课程学分为130—140。
1.总学时、学分要求
学业学时、学分:文科类各专业总学时在2500以内,学分在160~170之间;理工及艺体类各专业总学时在2600以内,学分在165~175之间。
素质学分:10学分。
2.学时分布
课堂教学(含实验课)的总学时,原则上为2500~2600学时左右。各种类型课程的学时比例与四年的学时分配见下表9和10。
(三)学分计算。每1学时按45分钟计算,原则上理论教学17学时为1学分,实验(训)课程、大学体验课程、艺术类专业的小课教学及上机学时均34学时为1学分。集中进行的专业(教育)见习、野外实习、历史(考古)实习、艺术、专业实习、艺术采风等实践活动2周计1学分,不满2周超过1周可计1学分,不满1周不计学分,分散进行的累计34学时可计1学分。各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均各为6学分。
凡授课时间不满1个学期的理论课程,学分数原则上可按下述公式折算:
课程学分=周学时×实际授课周数/17。
(四)学分要求。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发展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均设置最低学分要求,不同类别课程的学分不能互相替代。各专业学生毕业最低学分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确定,学生必须获得规定学分才能毕业。修满规定课程类别并获取规定学分后,学生可申请提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等实践环节,通过后可提前毕业。
(五)考核与学分认定
注重课程设置和开设实效,以能力培养为目标,加强考试改革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
原则上,必修课应为考试课,选修课可以考试也可以考查。考核合格的即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有行业准入原则或要求的,要以行业能力标准为学分认定标准,即取得相应行业准入资格证书的视为取得该课程所有学分。
七、课程编码方法(待定)
八、教学过程安排
为适应学分制的修读要求和学生就业的需要,在四学年总学时数不突破以上规定的前提下,可在一、二、三学年适当增加周课时数,将必修课程安排在前六个学期开设,七、八学期一般只开设选修课程和安排实践教学环节。
倡导减少课堂教学总课时数,增大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注重加大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培养的教学改革力度。
实行每学年两学期制和每节课45分钟学时制。四年共208教学周,上课共120周;考核16周。每学期平均按20周计,其中授课约17周,机动1周,考核2周。教学任务安排应循序渐进、松紧有度、难易适中。每学期集中安排考试的课程应控制在6门以内。有些教学环节可以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利用寒暑假等时间灵活安排。
九、各二级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是一项涉及学校、学院、学科、师生发展的重要工作,全校教师和管理工作者应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重点投入精力,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与,多方吸取同类专业的成功经验,认真征询校内外本领域专家及用人单位的意见,充分听取毕业生和高年级学生的意见,以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和权威性。
(二)创新理念,准确定位
修订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必须在充分理解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的内涵、本质与特点的基础上,注重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更新,根据我校建设教学型院校的办学定位,尤其是根据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信念执着、身心健康、基础扎实、知识丰富、综合素质高,适应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和技能型的高素质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结合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方案质量观,认真分析本专业在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当前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生源质量、师资水平、办学条件和毕业生的去向等实际情况,准确定位,明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结合各自专业设置情况,整体设计同类专业的课程结构,相应的教学大纲修订、课程(群)建设等工作,根据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本学院教学条件保障、风险预测及有关应对措施,及早及时做好总体规划与分步实施方案。
十、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结构说明
(一)专业培养目标
(二)基本要求
(三)学制、毕业学分和授予学位
(四)专业主要课程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六)课程结构及学分比例
(七)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
(八)本专业辅修课程计划表
十一、其它须说明的问题
(一)学校对教师教育专业普通话、三笔字技能等实行证书管理。教师教育专业学生要求达到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其中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及广播电视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生达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达到规定等级认定相应课程学分准予毕业;
(二)非师范专业以行业能力标准为导向,因而各专业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制定行业能力标准资质证的学分转换细则;
(三)《安全教育课》,学校根据《大学生安全行为规范手册》和《高校安全管理手则》等内容,统筹安排教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教育;
(四)学生必须同时学(修)满学业学分和素质学分并达到相应要求方可毕业。
本指导性意见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学校审定后,在2011级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执行。专科专业参照相应专业执行。本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有关文件与此不一致的部分,以此为准。
附件:
1.本科教学学程一览表(表3)
2.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设置一览表(表4)
3.通识选修课程一览表(表5)
4.学科基础课设置(部分)一览表(表6)
5.教师教育类课程设置一览表(表7)
6.实践教学体系构成表(表8)
7.师范专业学时分配表(表9)
8.非师范专业学时分配表(表10)
表3 本科教学学程一览表
时段
招生
类别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第五学期
第六学期
第七学期
第八学期
按学科分类招生
确定专业(包含教师教育方向),确定专业内的发展方向
①通识教育课
②学科基础课
③教师教育类课程
①通识教育课
②专业发展课
③教师教育类课程
④综合素质选修课
⑤课程论文、学年论文(设计、创作)
⑥专业见习、实训
①专业发展选修课
②通识教育课
③综合素质选修课
④教育(专业)实习
⑤毕业论文(设计、创作)
按专业招生
① 通识基础课
②专业基础课
③教师教育类课程
①通识教育课
②专业基础课
③综合素质选修课
④教师教育类课程
⑤课程论文、学年论文(设计、创作)
⑥专业见习、实训
①专业方向课
②综合素质选修课
③专业任选课
④教育(专业)实习
⑤毕业论文(设计、创作)
(一)第一平台:通识教育课
通识教育课分为通识教育必修课模块和综合素质选修课模块。
1.通识教育必修课模块
通识必修课模块是对所有专业的学生进行政治素养、理论水平、道德品质、身体素质、基本能力培养的必修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体育、军事理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课程。必修课程:文科40学分,理科43学分。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中大学外语、大学计算机课程实行分级教学,体育实行俱乐部教学。
表4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设置一览表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周学时
总学时
考核
开课学期
授课单位
备注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2(理论)
30
考查
1
思政部
所有专业
1(实践)
15
2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1(理论)
34
考试
2-3
思政部
所有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专业除外)
1(实践)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2(理论)
51
考试
4-5
思政部
所有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除外)
1(实践)
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
4(理论)
68
考试
3-4
思政部
所有专业(思想政治教育除外)
2(实践)
34
考查
3-4
5
军事理论
2
30
考查
1
武装部
所有专业
6
大学体育
4
2
132
考查
1-4
体育学院
所有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除外)
7
大学外语
12
4
268
考试
1-3(或1-4)
外国语学院
所有专业(英语专业除外)
8
大学计算机基础
3
2+2
30+30
考试
1(理工科类)
计算机科学学院
所有专业(计算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及教育技术学专业除外)
4
3+2
51+34
考试
2(理工科类)
4
3+2
45+30
考试
1(文科类)
9
信息检索
0.5
0.5
8
考查
2(文科类)
3(理工科类)
图书馆
所有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及教育技术学专业除外)
10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1
1
16
考查
1(职业发展)
招生就业处
所有专业
0.5
8
6(就业指导)
11
大学生健康教育
1
1
17
考查
1-2
教务处
所有专业
12
形势与政策
1
1-8
思政部
所有专业
说明:
(1) 文科类专业: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英语、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法学、学前教育、教育学、小学教育、经济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行政管理、音乐学、表演、音乐表演、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
(2) 理工类专业:应用心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通讯工程、化学、应用化学、再生资源与利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环境科学、地理科学、城乡规划与资源利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教育技术学;
(3) 思想政治理论课按照中宣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在保障总学分、学时不变的前提下,重新设置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的结构比例。其中思想政治实践课学分,可充抵综合实践中“社会实践”学分;
(4) 《大学生健康教育》集中安排在第一学年,采取专题形式授课,由教务处具体安排;
(5) 《大学外语》课程,在修读年限内自主决定何时参加大学英语四级、三级考试,达到学校相应要求后可免修后续课程,并可选修英语技能提高课程。即在该课程学习过程中,自主决定何时参加按照国家、省等级考试的要求检测学生的学习质量,并纳入学生的学籍管理,即英语达全国四级,艺术、体育本科专业学生英语达省三级,即视为《大学外语》或其它外国语言课程学习合格并认定学分;
(6) 《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在修读年限内自主决定何时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学校相应要求后可免修后续课程,并可选修计算机技能提高课程。即文科、艺体类专业学生大学计算机达省或国家一级水平;其余专业学生大学计算机达省或国家二级水平即视《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学习合格并认定学分;
(7) 《大学生健康教育》测试成绩纳入学籍管理,合格者准予毕业;
(8) 《形势与政策》课程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9) 《军事理论》课程采取分班授课、专题讲座、考察讨论等多种形式结合的方式,由军事理论教研室安排。
2.综合素质选修课模块
综合素质选修课模块是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领域、发展学生个性、提高综合素质所开设的课程。由人文社会科学系列、自然科学与技术系列、艺术、体育与健康系列、教师教育系列、综合素质训练及学术讲座等五类若干课程板块构成。选修课程设置既要适宜于所有专业学生或某几类学科专业学生,也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科技含量,要控制课程学时数,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体现内容精简优化和课程规格小型化,每门课以1-2学分为宜。各学院按学分比例提供课程供全校学生选修,每一学科或专业要有1-2门有关本学科专业综合知识和发展动态的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积极面向全校学生开设文科综合实验公选课程、理工科综合实验公选课程,各学院要为通识选修课程配备好课程主讲教师,严格按教学规范组织教学。学生须在全校提供的选修系列课程中跨学科选修12学分的课程。其中,理工类专业限选人文社会科学系列课程2学分,文科类专业限选自然科学与技术系列课程2学分,所有专业限选艺术、体育与健康系列课程2学分。
表5综合素质选修课一览表
序号
| 系列
| 要求
|
1
| 人文社会科学系列
| 理工类学生须在本系列中至少选修2学分,各专业应提供具体要求
|
2
| 自然科学与技术系列
| 文科类学生须在本系列中至少选修2学分,各专业应提供具体要求
|
3
| 艺术、体育与健康系列
| 所有专业学生须在本系列中至少选修2学分,各专业应提供具体要求
|
4
| 教师教育系列
| 任选,师范类学生须在本系列中至少选修3学分
|
5
| 综合素质训练及学术讲座
| 任选,参加校级学术讲座6个,计1个学分,最多可计2个学分。可以用其它方式进行考核,待校园一卡通建成后,刷卡考核。
|
顶岗实习不纳入总学分,按学校相关规定可以充抵综合素质选修课模块修读学分,但综合素质选修学分不得低于6学分。
(二)第二平台:学科基础课
3.学科基础课模块
学科基础课是按学科分类招生的各专业能够一同学习的培养学生基本素质的必修课程,应具有明显的学科基础性和先行性,旨在使学生掌握学科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为专业知识的学习奠定宽厚而坚实的基础。所设定的学科基础课程,各专业应按照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规范设置专业主干(基础和核心)课程。
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普通化学等学科基础课程和其它相关课程(通识选修、必修课程,军事理论课等),采取分级、分类教学方法,归口管理,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要求,开设不同内容的多级、多类课程。由开课单位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确定各专业学生修读的课程档次、内容和学分要求。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对同一层次的学科基础课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大纲、统一要求、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学科基础课(部分)由学校研究讨论决定各专业需开的学分数,教学内容由开课学院和相关学院协商确定。各二级学院不能私自减少课程学分、学时。
表6 学科基础课设置(部分)一览表
(三)第三平台:专业课
4.专业发展课模块
专业发展课模块是学生学习本专业的基础知识、理论与培养基本的专业能力所开设的必修课程(包括一些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应具有基础性和专业性。各专业所设定的专业基础课程,应按照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规范设置专业主干(基础和核心)课程。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每个专业一般应设定2~3个专业方向,限定学生必须从中选择一个方向进行学习。每个方向开设的课程应具有明确的方向性,能够加强学生的专业深度,明确学生专业内的发展方向,并凸现我校各专业自己的办学特色。
5.专业发展选修课模块
专业发展选修课是为进一步开拓学生专业内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而开设的任选课程,应围绕专业发展方向课所设定的各方向进行开设,开设时应标明属于基础性课程还是应用型课程,应用型专业应多开出一些应用型课程,保证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所开设的课程门数应能满足本专业所有方向学生选课的需求。
6.教师教育类课程模块
教师教育类课程是教师教育专业方向所开设的培养学生教育教学能力、提高职业技能的必修课程,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学科教学论”等课程。
表7 教师教育类课程设置一览表
说明:
① *—文科类专业选斜杠前面的学期, 理科类专业选斜杠后面的学期开课;
② **— 该课程列入学科选修课,注明师范类专业必修,作为学生选择师范类专业的准入条件。文科类专业选择第1学期开课,理科专业选第2学期开课;
③ ***—“春”指春季学期;“秋”指秋季学期;
④ 以上是师范类专业应开设的课程的最低要求。各有关学院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增设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其他课程或短期实习,但所增加课程和实践的总学分一般不超过4学分;
⑤ 课程名中的“XX学科”应由有关学院根据各自学科予以具体化;
⑥ 教师教学技能综合训练安排在教育见习、专业实习之前在校内进行;
⑦ 教师教育课程要求师范生修读30学分,其中必修课程26学分,选修课程4学分(在教师教育类课程选修课程中任选)。必修课程可部分充抵专业主干课程学分,教师教育实践学分可充抵专业实习学分,教师教育选修课程3学分可以充抵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非师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爱好自由选择相关课程修读;
⑧ 教育学类专业的教师教育必修课程设置,可以结合专业特点,经过校内外专家论证。经学校教务处同意,与其它师范生要求略有差异;
⑨ 各师范专业可以根据专业特点设置师范生特长学分,但不超过2学分。
(四)第四平台:实践课
8.实践教学模块
大力加强实践教学,精心设计实践教学课程和项目,突出抓好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等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学分(学时)比例,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累计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累计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鼓励实践性较强的专业为学生提供实践选修课程;更新实验教学内容,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创新性实验。实践类课程包括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体系如下:
(1)实验(训)教学:包括在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中。各实验(训)课程应减少验证性实验(训),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训),形成完整合理的实验教学体系;鼓励实验(训)作为独立课程开设;
(2)见习:包括相关专业的教育调查、教育见习、野外实习、课程见习、专业考察以及艺术考察活动等;
(3)实习:包括教育实习(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等)、专业实习、毕业(顶岗)实习等。各师范专业教育实习安排在第7学期,共8周,6学分;学生根据签约单位的实际情况,可以申请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安排在第8学期(约12周),8学分,不纳入总学分,但可在综合素质选修课中进行充抵;
(4)科学训练:包括课程论文(设计、创作)、学年论文(设计、创作)、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学生科研立项、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等。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安排在第7、8学期,时间跨度不少于16 周,其中集中停课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时间文科不少于4周,理科不少于6周。参加实习支教(顶岗实习)的学生应在第7学期内完成文献查阅、试验、测试等需在校内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内容,完成实习支教(顶岗实习)后,回校参加毕业答辩;
(5)社会实践:各专业安排的各类社会实践。
课程体系所包括的各门课程(包括实验课、综合素质选修课等),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编定教学大纲和指定教材。
表8 实践教学体系构成表
表9师范专业学时分布
注:表中数据为指导性数据,可根据专业和课程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入学教育与军事技能训练1学分。
表格 11 非师范专业学时分布
注:表中数据为指导性数据,可根据专业和课程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入学教育与军事技能训练1学分。
| 课程号
| 课程名
| 学分
| 理论学时
| 实践学时
| 周学时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期
| 授课单位
| 备注
| |
高等数学课程
| | 高等数学Ⅰ
| 10
| 175
| | 6+5
| 考试
| 1、2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理、工类各专业
| | 高等数学Ⅱ
| 7
| 128
| | 4+4
| 考试
| 1、2
| 部分理科、经济管理类、财经类各专业
| | 高等数学Ⅲ
| 6
| 111
| | 4+3
| 考试
| 1、2
| 农科类、生物科学类、少学时类各专业
| | | 线性代数Ⅰ
| 3
| 51
| | 3
| 考试
| 2
| 理、工类各专业
| | | 线性代数Ⅱ
| 2
| 34
| | 2
| 考试
| 2
| 经济管理类、财经类、农科类、生物科学类、少学时类各专业
| |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Ⅰ
| 3
| 51
| | 3
| 考试
| 3
| 理、工类各专业
| |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Ⅱ
| 2
| 34
| | 2
| 考试
| 3
| 经济管理类、财经类、农科类、生物科学类、少学时类各专业
| | | 离散数学
| 3
| 51
| | 3
| 考试
| 3
| 计算机、软件类等专业
| | | 运筹学
| 3
| 51
| | 3
| 考试
| 4
| 经济管理类、财经类各专业
| | 大学物理课程
| | 大学物理Ⅰ
| 5+1
| 75
| 12
| 5
| 考试
| 2
| 工程技术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等
| | 大学物理Ⅱ
| 5+1
| 90
| 12
| 3
| 考试
| 2/3
| 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化学、环境科学等
| | 大学物理Ⅲ
| 4
| 68
| 0
| 4
| 考查
| 2
| 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教育技术学
| | | 大学物理Ⅳ
| 3
| 51
| 0
| 3
| 考查
| 2
| 农、林、生物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 | 普通化学课程
| | 普通化学Ⅰ
| 4+2
| 68
| 30
| 4+2
| 考试
| 2
| 化学化工学院
| 工程技术学院若大类招生则开设
| | 普通化学Ⅱ
| 4+2
| 68
| 30
| 4+2
| 考试
| 1
| 生物类
| | 普通化学Ⅲ
| 3+1
| 51
| 16
| 4+1
| 考试
| 2
| 生物类
| | | 普通化学Ⅳ
| 4+3
| 60
| 48
| 4+3
| 考试
| 1
| 生物类(专科)
| |
| | | | | | | | | | | | |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课程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周
学
时
| 考核方式
| 开课
学期
| 开课
单位
| 理
论
| 实
践
| 共
计
| 理
论
| 实
践
| 共
计
|
教育基本理论
类课
| 必修
(8.5学分)
| | 心理学
| 34
| | 34
| 2
| | 2
| 2
| 考试
| 3/4*
| 教科院
|
| 教育学
| 34
| | 34
| 2
| | 2
| 2
| 考试
| 4/5*
| 教科院
| | XX学科教学论
| 34
| 17
| 51
| 2
| 0.5
| 2.5
| 3
| 考试
| 5
| 有关学院
| | 教育心理学
| 34
| | 34
| 2
| | 2
| 2
| 考试
| 秋***
| 教科院
| 选修
| | 学校管理学
| 17
| | 17
| 1
| | 1
| 1
| 考查
| 秋
| 教科院
| |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 17
| | 17
| 1
| | 1
| 1
| 考查
| 秋
| 教科院或有关学院
| |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 34
| | 34
| 2
| | 2
| 2
| 考试
| 春***
| 教科院
| | 心理健康教育
| 17
| | 17
| 1
| | 1
| 1
| 考查
| 春
| 教科院
| | 教师专业成长理论与实践
| 17
| | 17
| 1
| | 1
| 1
| 考查
| 春
| 教科院
|
教学技能
类课
| 必修
(5.5学分)
| | 普通话与教师口语
| 8
| 34
| 42
| 0.5
| 1
| 1.5
| | 考查
| 1/2**
| 文新学院
|
| 三笔字技能
| 8
| 34
| 42
| 0.5
| 1
| 1.5
| | 考查
| 1/2**
| 文新学院
| | 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及其应用
| 17
| 17
| 34
| 1
| 0.5
| 1.5
| 2
| 考试
| 4/5*
| 计科院
| | 学科教学策略与教学设计
| 17
| | 17
| 1
| | 1
| 1
| | | | 选修
| | XX学科名师教学艺术赏析
| 17
| | 17
| 1
| | 1
| 1
| 考查
| 春
| 有关学院
| | 班主任工作艺术
| 17
| | 17
| 1
| | 1
| 1
| 考查
| 秋
| 教科院
| | 研究性学习设计
| 17
| | 17
| 1
| | 1
| 1
| 考查
| 春
| 有关学院
| | XX学科实验教学
| 8
| 17
| 25
| 0.5
| 0.5
| 1
| 2
| 考查
| 秋
| 理科
有关学院
| | 案例教学的理论与方法
| 8
| 17
| 25
| 0.5
| 0.5
| 1
| 2
| 考查
| 秋
| 有关学院
| | 简笔画与绘图
| 6
| 12
| | | | 1
| 1
| 考试
| 3/4*
| 美术学院
|
教育实践与研究方法类
课程
| 必修
(2学分)
| | 教师教学技能综合训练(含微格教学)
| | 4周
| | | 2
| 2
| 4周
| 考查
| 4、5、6
| 有关学院
|
选修
| | 学校组织与管理
| 17
| | 17
| 1
| | 1
| 1
| | 秋
| 教科院
| | 中小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
| 17
| | 17
| 1
| | 1
| 1
| | 春
| 有关学院
| | 中小学学科课程资源开放研究与实践
| 17
| | 17
| 1
| | 1
| 1
| | 秋
| 有关学院
| | 中小学课堂教学与管理
| 17
| | 17
| 1
| | 1
| 1
| | 秋
| 教科院
|
教育实践
| 必修
(10学分)
| | 教育见习
| | 4周
| | | 2
| 2
| 4周
| | 2-8
| 有关学院
|
教育研习
| | 4周
| | | 2
| 2
| 4周
| | 2-8
| 有关学院
| 教育实习
| | 8周
| | | 6
| 6
| 8周
| | 7
| 有关学院
| 合计: 总学分为30,其中必修26,选修4
|
实践教学模块
| 主要环节
| 具体内容
| 学分
| 备注
|
基础实践
| 军事训练
| | 1
|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
网络自主学习
| 学校自主学习中心保证每生每周2学时的上机时间,学生也可以在寝室自主学习
| 1-4
| 选修
| 英语技能提高课
(学生在3门中选修1门)
| 英美文化类
| 2
| 英美文学类
| 专门用途类(考研提高课、经贸英语、英汉互译类)
| 英语第二课堂
| 参加各类英语活动竞赛获奖(可用英语技能类提高课程学分充抵)
| 1
| 大学计算机基础
上机训练
| | 理科2
| 通识必修课程
| 文科1
| 思想政治实践课
| 建议不小于4学分
| 2.5
|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可充抵综合实践中“社会实践”学分
|
专业实践
| 实验教学
| 基础性、验证性
| | 生物、化学等实验类学科专业必修,属于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基础课或专业方向课程
|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室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80%)
| 教师教育课程实践
| | ≤4
| | 专业技能训练
| 师范生专业技能实训(音乐、体育、美术)
| 2
| 师范生特长学分,师范生必修
| 非师范生校内技能实训
| ≤10
| 非师范生必修,根据专业特点拟定
| 教育研习
| | 2
| 师范生必修
| 专业见习
| 教育见习、专业见习、野外实习、专业考察、艺术实践等
| 2
| 必修
| 学年论文
(设计、创作)
| 学习期间完成3篇学年论文或创作
| ≤2
| 选修
|
综合实践
| 读书活动
| 另文制定
| 2-3
| 必修
|
毕业论文
(设计、创作)
| | 6
| 必修
| 毕业实习
| 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非师范类专业实习
| 6
| 必修
| 社会实践
| 三下乡、社会调查、社会服务
| ≤2
| 必修,可由通识必修课思想政治实践课程学分充抵
|
创新实践
| 创新实验
| 在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或有实验部分的课程中进行创新性实验,通过专家考核鉴定
| ≤5
| 选修,参照《内江师范学院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计算学分。
|
科研立项
| 独立开展、作为学生科研项目主持人,或参加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前5名以内)
| 学科竞赛
| | 课外学术科技活动
| | 时
段
课程类型
| 第一学年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第四学年
|
合计
|
比例
| 第一
学期
17周
| 第二
学期
17周
| 第三
学期
17周
| 第四
学期
17周
| 第五
学期
17周
| 第六
学期
17周
| 第七
学期
17周
| 第八
学期
17周
|
通识教育必修课
| √
| √
| √
| √
| √
| √
| √
| √
| | |
入学教育与军事技能训练
| 2周
| | | | | | | | | |
学科基础课
| √
| √
| | | | | | | | |
教师教育类课
| √
| √
| √
| √
| √
| √
| | | | |
专业发展课
| | | √
| √
| √
| | | | | |
专业发展选修课
| | | √
| √
| √
| √
| √
| √
| | |
综合素质选修课
| | | √
| √
| √
| √
| √
| √
| | |
学年论文(设计、创作)
| | √
| | √
| | √
| | | | |
教育见习
| | | √
| √
| √
| √
| √
| √
| | 教育研习
| | | √
| √
| √
| √
| √
| √
| | 教育实习
| | | | | | | √
| | |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
| | | | | | | √
| √
| | 合计
| | | 时
段
课程类型
| 第一学年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第四学年
| 合计
| 比例
| 第一
学期
15周
| 第二
学期
17周
| 第三
学期
17周
| 第四
学期
17周
| 第五
学期
17周
| 第六
学期
17周
| 第七
学期
17周
| 第八
学期
17周
|
通识教育课
| √
| √
| √
| √
| | √
| √
| √
| | |
入学教育与军事技能训练
| 2周
| | | | | | | | | |
学科基础课
| √
| √
| | | | | | | | |
专业发展课
| | | √
| √
| √
| | | | | |
专业发展选修课
| | | | | | √
| √
| √
| | |
综合素质选修课
| | | √
| √
| √
| √
| √
| √
| | |
学年论文(设计、创作)
| | | | √
| √
| √
| √
| | | |
专业见习、实训
| | | √
| √
| √
| √
| √
| √
| | 专业实习
| | | | | | √
| √
| √
| |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
| | | | | | | √
| √
| | 合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