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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9  来源:教务处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2020~2021学年度第2学期教务管理系统教学任务计划、安排工作日程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含独立教研室)按照教务处的通知要求及时安排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1.2017~2020级教学计划维护。根据各年级培养方案正确维护教学计划,并仔细核实检查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的准确性,如有变更,需完清纸质手续后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调整、维护。

2.制订执行教学计划,报送开课任务书。制订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并在统计报表中将开课任务书导出为excel电子表格,并按照开课任务书(附件1)统一格式填写完善,文件命名为“××学院(含独立教研室)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开课任务书”,根据课程特性安排主讲教师,并将开课任务书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教科办主任和教学单位领导签字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何绍芬老师处,开课任务书报送截止时间12月11日(第16周星期五)。

重要提示:

① 各二级学院(独立教研室)应严格按照各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开展教学工作。

?= 2 * GB3②基本原则:每门课周学时不应超过6学时,同时应注意课程总体安排和各个班级课程安排在学期内各时段的平衡,避免过于集中。

③任课教师应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排课前应及时维护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师的职称等重要信息。

?= 4 * GB3④课堂班额应参照《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开课班级人数上限设置通知》(附件2)执行。

?= 5 * GB3⑤为便于职称评定时课时认定,请务必在教学任务中正确维护课时信息,若多人合上课程则应对每位授课教师分配对应课时。

⑥2019级全部本科、2020级非师范本科的课程参照各二级学院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20级师范类按2020版师范类培养方案执行。

⑦所有课程(含艺体类分组、实验类分组课程)都必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排课。

⑧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内师院发〔2014〕78号)中“教授、副教授每年必须为本科生至少讲授1门课程”的精神,各二级学院每年至少为教授、副教授(含兼职教师)安排一门课程(课时数建议参照《内江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内师院发〔2015〕121号安排。

3.教学任务维护。根据开课任务书中对教学工作的分配,将2020~2021学年第2期所有课程进行准确维护,完成教学任务中的任课老师、开课班级、课程名、课程号、上课周次、学时学分等信息的正确维护。完成时间12月11日(第16周星期五)。

4.排课、调课。2021年1月26日之前完成2020~2021学年第2期所有教学任务排课、调课、选课工作。

5.选课,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28日正选课,2021年3月初补退选。

6.在安排下学期教学工作的时候,请各教科办老师注意以下几点:

6.1主讲教师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6.2坚持小班教学(公外、公体的专业课班额不超过50人,艺术类课程不超过30人)

6.3开课学院应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安排教师承担学科基础交叉课。

6.4保持班级课表在上课周内的相对平衡性,避免上课时间过于集中。

6.5维护的上课周次应尽量避开班级的见习周次。

6.6教授、副教授应尽量独立授课,确需团队授课时不得超过2人

附件:1:开课任务书参考格式.xlsx

2: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班级人数上限设置的通知.doc

3:内江师范学院教师新开课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