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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讲课比赛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15-05-08  来源:   点击量:

内师教字〔2015〕44号

内江师范学院讲课比赛管理办法(修订) 为了鼓励我校教师积极进行课堂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能力与水平,为我校教师提供展示教学风采、交流教学经验的平台,学校定期举行各类讲课比赛。为规范各类讲课比赛的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比赛类型与参赛对象

学校讲课比赛分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和优质课讲课比赛两种。凡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年龄在45岁以下的教师可报名参加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优质课讲课比赛不限年龄。校级以上各种讲课比赛,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进行。优先推荐校级讲课比赛获奖者参加。

二、比赛时间每两年举行一次。秋季学期各教学单位组织初赛,春季学期学校组织决赛。

三、比赛程序

1. 各教学单位组织初赛,推选教师参加学校决赛。

2.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教师进行评选。

3. 根据专家评议结果,评审小组提出讲课比赛获奖名单。

4. 报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并公示。

5. 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奖励办法评审小组办公室按照专家评课、同行评课和学生评教的结果,按7:2:1的权重对参赛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综合评分,设优秀个人奖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学校向各等级获奖教师颁发相应奖金及证书。获奖教师在现有职称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免于教学质量考核。在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上给予政策倾斜,优先安排其外出进修和学术交流。

五、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内江师范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管理办法》(内师教字[2003]18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