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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申报专业带头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7  来源: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了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培养优质的专业教学团队,学校决定开展专业带头人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学校正式聘任的本科专业负责人,均可申报专业带头人。

2、专业带头人需对所负责的专业有较清楚的建设规划、可行的措施;需积极帮助青年教师的成长,努力打造优质的专业教学团队,开展课程建设,逐步凝练专业特色。

3、带头人由本人自愿申报,二级学院推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报学校聘任。

4、申报材料(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请于2017年12月8日下班前交教务处张建华,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专业建设带头人遴选的实施意见

附件1:关于专业建设带头人遴选的实施意见.doc

2.内江师范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附件2:内江师范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doc

教务处

2017-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