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附件1)精神,结合《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川学位〔2015〕3号)(附件2)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附件3),我校决定开展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已有在校生但未获得学士学位授权的所有本科专业。
二、评审方式
自主评审。
三、评审程序
(一)符合申请范围的二级学院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附件4)、《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专家评议组名单》(附件5),于2022年3月28日前提交至行政楼311办公室。
(二)符合申请范围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准备申请资料,制定自主评审方案,于2022年4月1日下班前将评审方案及相关评审资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311办公室。
(三)相关材料由教务处统一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四)相关二级学院联系评审专家、制作申请材料,根据自主评审方案开展自评工作,所有评审工作须在4月20日之前完成。
(五)收集并反馈专家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相关材料,完成后于4月22日前统一提交教务处。
(六)由教务处于4月30日前,统一将各项资料送交省学位办。
(七)等待省学位办批文。
四、其他
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周维斌
电 话:2342950
附件:
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 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的通知.pdf
3. 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pdf
4.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doc
5.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专家评议组名单.docx
6.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请其他相关材料.zip
内江师范学院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