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常见答疑 -> 正文

学位申报工作一般什么时候开展?需要提供哪些申报材料?

发布日期:2016-03-08  来源:   点击量:

学位申报工作一般什么时候开展?需要提供哪些申报材料?

答: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和《内江师范学院学位申报与评审实施办法》的规定,我校应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申报。申报、评审工作的流程如下:

(1)各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应在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之前一年,进行学位授予预申报,在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的当年1月上旬进行正式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包括: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专家评议组意见制定的整改方案及实施情况,装订成册。

(2)学校对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情况按要求进行网上公示。

(3)学校在当年4月30日之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四川省学位委员会,由省学位委员会审批。

(4)省学位委员会于当年的5-6月份对评审结果进行统一审批。

评审没有通过的专业,毕业生在当年不能由本校授予学位,因此学位的申报评审,是学校的一项重大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社会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