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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实习或专业实习期间,因特殊情况(生病住院、考试、公招等)需要请假,三天以内的需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和我校驻点指导教师同意方可请假;三天以上的在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和我校驻点指导教师同意的基础上,需我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同意方可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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