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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班名单异常时,应联系开课单位教学办添加、删除名单(重修学生除外)。
2、重修学生的跟班重修和编班重修(课程代码变化的)的名单不得添加删除。
3、自学重修(免听直接考试者)、免修学生其成绩按规定录入总分(即每部分构成均按卷面总分录入)。
4、缓考学生务必在备注列注明缓考(除期末部分外,其余部分成绩均应如实录入),否则下一学期自动为补考且影响学生成绩一生。
教务处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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