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内师院发〔2024〕108号)要求,结业生达到毕业要求,可换发毕业证书,具体事宜如下:
一、换发条件:
结业生离校两个月后至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核实,开课单位同意,教务处批准,可重修不合格课程;达到毕业要求者可颁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达到毕业要求者,作永久结业处理。
二、换发流程
结业生达到毕业要求,由各教学办在教务管理系统“主修专业毕业审核”中学院终审栏提交“通过”结论,经学校审核“通过”,持“学生离校事项办理情况表”(离校系统打印),到学籍管理科办理换发毕业证手续。
三、换发时间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在每年1月2日-1月11日、7月1日-7月10日的工作日提交申请,办理换发毕业证事宜,其它时间暂不受理学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