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5-2026学年实践教学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实践教学评优评选办法》相关要求,为表彰在实践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师生,树立典范,充分展示我校教师和学生实践教学成果,学校将按照学年进行评优,现将2025-2026学年实践教学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次评优范围为2025-2026学年两学期参加实习的指导老师和学生。
二、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范围及推荐人数:师范专业实践教学优秀指导教师在教育实习驻点教师中评选,由个人申报;非师范专业实践教学优秀指导教师由二级学院推荐,每个二级学院推荐1-2人。
2.评选办法:暂定为推荐参评教师准备3-5分钟的汇报PPT,介绍指导实习情况等,由评委现场评分。
三、实习优秀组长
1.教育实习优秀组长:由驻点指导教师推荐,每名驻点指导教师在所负责地区推荐1-2名优秀实习组长。参与教育实习优秀组长评选的学生将推荐表和实习总结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提交教师教育学院赵禹处。
2. 专业(毕业)实习集中且派驻点教师的,可参照教育实习优秀组长评选规则。
四、优秀实习生
1.申请及所需材料。优秀实习生评选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由学生本人填写优秀实习生推荐表和1篇实习总结(电子版),师范专业实习学生将推荐表和总结提交给驻点指导教师,非师范专业实习学生将推荐表和总结提交给指导教师。
2.师范专业优秀实习生评选。驻点教师充分征求实习学校的意见,在实习结束前对所负责片区符合条件的学生,按不超过30%的比例进行推荐,将推荐名单及相关的推荐表和总结交到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组织评审,按照每个专业不超过15%的人数进行推荐。
3.非师范专业优秀实习生评选。指导教师充分征求实习单位的意见,按不超过30%的比例进行推荐。各二级学院汇总名单和实习总结材料,参照《内江师范学院实践教学评优评选办法》组织评选,按照集中安排实习总人数的15%(集中安排人数以报送至教务处的实习方案为准)进行推荐。
五、奖励办法
1.教育实习优秀组长、优秀实习生由学校颁发证书并发文表彰。
2.优秀指导教师由学校发文标准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科研业绩认定和职称评审申报条件认定。
六、材料报送
二级学院将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组长、优秀实习生推荐表和电子汇总表(附件1),以及优秀实习生总结材料电子版于2026年6月19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教育实习优秀学生、组长、指导教师报教师教育学院)。
教务处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名单和总结材料等进行审核,公示获奖名单无异议后进行发文表彰。
附件:
1.
附件1内江师范学院2025-2026学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推荐表.xlsx
2.
附件2内江师范学院实践教学评优评选办法.doc
教务处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