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结业生换发毕业证、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符合换证要求的结业生(含往届)本学期课程考核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可换发毕业证,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可申请授予学位,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结业证换发毕业证流程
结业生达到毕业要求,由各教学办在教务管理系统“主修专业毕业审核”中学院终审栏提交“通过”结论,经学校审核“通过”,持“学生离校事项办理情况表”(离校系统打印),到学籍管理科办理换发毕业证手续。
二、学位授予流程
结业生换发毕业证后达到授位要求,由各教学办在教务管理系统“主修专业学位审核”中学院初审、终审栏提交“通过”结论,经学校终审“通过”后,到学籍管理科领取学士学位证(二级学院负责将《学士学位申请表》签字盖章后存入学生个人档案或交学生个人留存)。
三、换发时间
教务处将提前于6月25日至7月10日(工作日)审核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位授予流程审核,7月14日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教务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