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定
内师教字[ 2006 ] 273 号
为进一步我院教学计划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现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计划的含义
1、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科学制(修)订教学计划是学院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社会需求,、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需要。
2、教学计划是规范和指导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它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又要不断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新发展,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应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3、本规定中的教学计划是指我院本、专科专业教学计划。
二、教学计划制(修)订的程序
1、广泛调查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认真做好需求分析,仔细论证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方向。
2、学习、理解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
3、教务处提出制(修)订教学计划的思路、指导性意见总体框架和基本格式等。
4、由系主持制(修)订教学计划方案,并经系教学工作指导小组讨论审议。
5、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经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三、教学计划的主要组成部分
1、基本信息。包括系、专业、学制、教学对象等。
2、培养目标。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与专业方向。
3、修业年限。
4、课程设置。包括课程名称、性质、类型、学时、学分等。
5、教学时间安排。包括教学总周数和总学时、各学期教学周数和学时、入学教育及军训时间安排、课堂教学时间安排、教学实习、实践活动的时间安排、考试时间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等。
6、毕业要求。
7、学位授予。
8必要的说明。包括各类课程比例、必修选修安排、各类课程修读要求和应修总学分等。
四、教学计划的实施安排
1、由系编制分学期的教学进程计划,落实每学期课程教学任务。
2、由系或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单项教学环节组织计划,如军训计划、入学与毕业教育计划、实习计划、社会实践计划等。
3、由开课系或授课教师编写课程简介并上网公布。
4、由教务处编制全院教学课程一览,供学生网上选课。
五、教学计划的变更
在教学计划的执行过程中,根据人才培养的要求,确需调整教学计划的,应由系主管教学工作的系主任在需要调整的课程开课前一学期,提出调整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并交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又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有规定与此不符合的,以此规定为准。
二00六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内江师范学院 教学计划 管理 规定
抄 送:院领导 各教学系 相关职能部门
内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06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