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通知,现将我院2012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数码照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数码照相时间: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
2、数码照相地点:第三教学楼103教室。
3、学生照相前请详细核对教务处提供的毕业生信息,若有误请及时到教务处注册中心更改,不核对者责任自负。
4、由于毕业生数码照相图像质量要求高,规格要求统一,为此,遵照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所有高校毕业生全部都要进行实拍,不收照片。如未参加拍照的学生于2012年3-4月的工作日期间在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补照(成都市陕西街34号)。
5、为确保毕业生数码照相的顺利进行,请各二级学院书记切实加强领导,各毕业班班主任按照教务处安排组织学生有秩序地参加照相,具体安排如下:(1)各毕业班班主任照相前要做好照相动员工作,让学生了解照相的注意事项,照相时必须到场;
(2)按照教务处提供的照相时间安排表,各照相班级提前20分钟到达照相地点;
(3)各毕业班严格按照教务处提供的各班数码照相点名册上的照相序号进行排队,不能插队,以避免相片洗印时姓名与相片的张冠李带,如本班有学生未到,请班主任及时上报教务处工作人员;
(4)根据教学厅(2002)5号文件要求,毕业生数码照相每人收费15元,请各毕业班班长将费用收齐后于11月20日前交教务处注册中心。
附:
1、2012届毕业生数码照相时间安排表
2、2012届毕业生数码照相点名册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