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实践能力锻炼,推进学校转型发展,经研究决定,2015年教育实习以集中安排为主、分散安排为辅。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实习人数比例要求
转型试点的教师教育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集中实习的比例不小于90%;其他专业集中实习的比例不小于70%(音、体、美学生可以适当放宽比例),其余学生可由学生自主联系学校参加教育实习。
二、集中实习安排的原则
1、结合学生生源地和学生个人选择进行安排;
2、本科学生尽量安排在高中或初中,专科学生尽量安排在初中或小学(音、体、美学生可安排在职业中学、中专或小学)。
三、教育实习蹲点指导教师推荐及排课要求
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育实习管理条例(修订)的通知》(内师教字〔2010〕59号)和《关于印发选派教师教育专业教师到中学挂职锻炼实施办法(试行)》(内师院发[2010]122号)的通知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按照附表中的人数要求选派学科教学法教师到中学进行蹲点指导并积极推荐教师到中学挂职锻炼(具体推荐人数要求见附件4)。
推荐的指导教师在下学期1-12周不能排课,班主任工作应由其他教师代为处理。
四、其他说明
1、为树立学校品牌,为招生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国家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请务必安排优秀本科学生(具有较好教师素质);
2、集中安排的学生由各二级学院根据“2015年教育实习安排方案”中各实习学校的人数安排学生;请将各实习学校名字填入“2015年教育实习安排表”中“实习学校”一列。分散实习的学生需提供接收实习单位(必须是教育单位)证明原件或传真件(二级学院存档),并将实习学校填入“实习学校”一列。
3、实习安排表需校对完善学生信息,如联系电话、担任学生干部等;
4、请将教育实习安排电子文档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至教务务处肖强处,教育实习安排纸质文档及指导(挂职锻炼)教师推荐表于5月25前报送教务处310肖强处,咨询电话2340668。
教务处
2015-4-24
附:
1、2015年教育实习安排表(略)
2、2015年教育实习安排方案(略)
3、2015年教育实习蹲点指导教师人数要求(略)
4、2015年教育实习蹲点指导教师推荐表(略)
5、2015年各实习基地学校对实习生的实际需求(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