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中期教学检查是对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开展的常态化工作,便于及时了解发现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以确保教学运行的顺利开展,现定于第九周开始开展中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课程大纲、教案或课件、教学进度、教学日历、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平时过程学习的管理情况(包括理论教学、实验、实习等的安排、检查和完成情况);
2.教学运行检查,如教师的出勤、教学态度和教风等方面的情况、学生的出勤、学习态度和学风等方面的情况;
3.教学改革项目与教学之间的关联度;
4.对开展好教学工作的打算、思考和建议;
5.教学管理部门、教辅部门、后勤服务部门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教学保障工作状况,为教学服务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6.其他与教学运行有关、有影响的内容。
二、检查方式
1.各教学单位成立中期教学检查小组,由教学单位负责人为组长,教研室主任、教科办主任等为主要成员,做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
2.各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做好本教研室教学运行工作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向教学单位教学运行检查小组汇报。
3.召开教师座谈会,了解教师教学反馈、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学相关文件落实情况;向学生发放问卷调查或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需求和意见建议,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4.学校将结合各教学单位的自查报告,在第十、十一周组织相关人员随机进行现场抽查3-4个教学单位。
三、检查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开展中期教学运行检查。
2.各教学单位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3.请各教学单位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形成自查总结(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于4月29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王右全老师处。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