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实践教学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在实践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师生,树立典范,充分展示我校学生实践教学的成果,学校决定评选2016年度实践教学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评选范围及推荐人数: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由个人申报;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由二级学院推荐,每个二级学院推荐1-2人。
2、评选比例: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按实际参加驻点指导教师总人数的15%评选,应用型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按实际推荐总人数的15%评选。
3、评选办法:推荐教师准备3-5分钟的汇报PPT,介绍指导学生实习过程中所做的工作,由评委现场评分进行评选。
二、优秀论文指导教师
优秀论文指导教师由学院推荐,推荐人数1-2名,要求指导教师认真负责,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复制比不超过10%。
三、教育实习优秀组长
教育实习优秀组长由实习学校、驻点指导教师推荐,教育实习优秀组长按驻点指导教师负责地区择优推荐,原则上5个及以下实习学校推荐名额为1人,5个以上实习学校推荐名额为2人;
四、优秀实习生
师范专业学生由驻点指导教师及实习学校共同商讨决定,按实习学校实习学生总人数的10%评选;应用型专业学生推荐人数为集中安排实习总人数的10%,遵循四舍五入的原则。
五、奖励办法
1、教育实习优秀组长、优秀实习生由学校颁发证书。
2、优秀指导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奖励按《内江师范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9日前将优秀指导教师、教育实习优秀组长、优秀实习生推荐表报送至教务处315办公室,张涛收。
说明:鉴于教育实习优秀组长和优秀实习生是由实习学校和蹲点指导教师共同推荐,待确定后由学生将推荐表交至各二级学院,统一报送。
教务处
2016-12-5
2016年实践教学评优通知及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