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给予学生王御退学处理的决定》的公告送达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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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御(学号20150142026)同学:
现将《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给予学生王御退学处理的决定》(内师院发[2017]12号)送达你。如你不服此决定,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的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学生处)。
联系电话:0832-2349035
附:《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给予学生王御退学处理的决定》(内师院发[2017]12号)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给予学生王御退学处理的决定》(内师院发[2017]12号).pdf
内江师范学院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