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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给予学生肖耀退学处理的决定》的公告送达

发布日期:2017-05-05  来源:   点击量:

肖耀,男,体育学院社会体育专业2010级2班(本科)学生,学号:20100842058。

现将《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给予学生肖耀退学处理的决定》(内师院发〔2017〕43号)送达你。如你不服此决定,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可以自本决定书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学生处)。

联系电话:(体育学院)0832-2341816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给予学生肖耀退学处理的决定》(内师院发〔2017〕43号)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给予学生肖耀退学处理的决定》(内师院发【2017】43号).pdf

内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