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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3  来源:教务处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内师教字〔2017〕82号)规定,学校拟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公正性原则。学生转专业应体现公平、公开、公正,严格遵守规定的程序和考核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2.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原则。学生转专业应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发挥学生专长,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3.现实性原则。学生转专业应结合专业的办学条件,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相关规定及要求

1.提交申请时间:十六、十七周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跨高考招生类别申请的;

(2)在不同招生批次之间跨层次申请的;

(3)新生入学后未满一学期的;

(4)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的;

(5)本科三年级及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的;

(6)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的;

(7)定向生、委托培养生未经定向委培地区人事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

(8)作退学处理的;

(9)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3.转专业程序:

(1)学生填写《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经学校招生部门、现所在二级学院和拟转入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交教务处复审汇总。

(2)转专业复审名单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在学校教务处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发文。

(3)申请转入师范专业的学生,应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具体要求见附件2。

附件:

1.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2.关于申请转入师范专业学生教师基本素质要求的通知

教 务 处

2018年12月3日附件1:内江师范学院转专业审批表.doc

附件2: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申请转入师范专业学生教师基本素质要求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