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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召开2013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题会

发布日期:2013-09-17  来源:   点击量:

9月16日下午,在318会议室召开了2013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题会,参加会议的有教务处长吴开腾、副处长胡玲、二级学院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曾良副校长出席了会议。

在会上,曾良副校长强调人才培养目标要明确,目的是培养各类创新型人才,要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创新人格的人才;方案修订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目标明确,整合课程内容;优化课程结构,强化实践教学,知识、素质、能力协调发展,因材施教,全方位培养人才。曾校长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课程设置要从人才培养目标出发,不能因人设课;二是专业核心课程名要与2012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一致;三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要符合学校整体要求;四是方案设置要体现教学研究成果。

胡玲副处长通报了校内、校外专家审定人才培养方案情况,希望二级学院根据专家意见整改人才培养方案,让方案更加合理、科学。最后,吴开腾处长通报了一个信息:教育部于2013年8月15日颁布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2015年全面实施,严格教师职业准入,保障教师队伍质量。目前,教育部已在浙江、湖北等省市试点教师资格定期认证注册制度,并拟在2015年全面实行五年一注册制度。教师需参加职业考试,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并且每隔5年进行一次认证和注册,从师德、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质量等方面综合考核,其中对师德实行一票否决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这一政策出台,为我们教师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二级学院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时考虑该因素,思考新形式下如何做精做强教师教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