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内师院发〔2017〕19号)(以下简称章程),第三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任期已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现就教指委换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委员任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相关政策,遵纪守法。
(二)学风端正,教学水平及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
(三)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高校教龄不少于5年。
(四)原则上应具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类项目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奖项。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且在退休前能够完成一届教指委工作。
二、第四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第四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专职委员及兼职委员构成,其中专职委员由学校下文直接确定,兼职委员从本次推荐申报人员中遴选确定。
第四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秘书处挂靠教务处,秘书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下设四个专门工作小组:
(一)教学方法与改革指导工作组(设组长1人,成员5人)
工作职责:全面了解学校的教学工作状况,针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学校教学改革的方向性决策提供咨询,审议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和立项申请,并参与相应的教改方案论证和重要项目的验收。
(二)专业建设指导工作组(设组长1人,成员5人)
工作职责:指导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对专业的设置与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行规划和设计,指导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审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课程及教材建设指导工作组(设组长1人,成员5人)
工作职责:指导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审核学校自编教材,严格把关学生教材选用,为课程及教材建设提供咨询和指导。
(四)质量监控工作组(设组长1人,成员5人)
工作职责:了解学校的教学工作状况及教师课堂教学现状,为学校教学工作提出建议,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并为质量监控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三、推荐方式
1.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各学院推荐1-3名专家。
2.教学指导委员会各工作小组委员主要从各二级学院推荐名单中遴选,可考虑部分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遴选名单交学校审定、发文聘任。
3.请各二级学院将本单位推荐名单(纸质,加盖学院公章)于9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教务处311,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311江凤(QQ:346372143)。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充分发挥专家指导作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机构,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第四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遴选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内江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附件1: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doc
2、内江师范学院第四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附件2:第四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xlsx
教务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