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和有关教学管理规定,现将办理重修、补修、免修、专升本学分认定等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办理内容
(一)、重修课程
1、办理对象:有课程考核未及格的在校学生。
2、办理课程:课程考核未及格,且在当前学期开课的课程(以课程号为准)。
3、限制条件:原则上每人每学期重修课程不得超过3门。
4、办理流程:提交申请——一卡通在线缴费——打印重修通知单,将重修通知单送交任课教师后方可参加学习、考核(若未将重修通知单送交任课教师则视为放弃重修,不予退费)。
(二)、补修课程
办理课程:因休学、参军、转专业、专升本等原因需补修的课程。
(三)、免修课程
办理课程:等级证书认定学分的课程、已修读合格的课程、确已自学掌握的必修课或专业限选课程。
(四)、专升本学分认定
办理对象:2016级专升本学生。
二、办理时间
时间: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14日
缴费时间: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21日
*温馨提示:
1、现已开通在线自助办理重修服务(http://210.41.176.15:21011),详见自助办理手册。
2、因培养方案变更导致当前学期未开设与学生拟申请的未及格课程相同课程号的,按原方式(到所在二级学院领取重修申请表并按说明操作)办理重修。
3、结业生返校申请重修按原方式办理。
附件:
1、重修课程自助办理手册(暂行).docx
2、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限在校生用).docx
3、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限毕、结业生返校重修用).doc
4、学生免修申请表.doc
5、学生证书认定学分申请表.doc
6、专升本学生课程及学分认定审核表.xls
教务处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