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同学:
本学期期末在即,根据《内江师范学院等级考试规定和等级证书成绩认定办法》(内师教字〔2014〕75号)有关规定,现开展三笔字技能、普通话与教师口语、大学外语二和应用外语成绩认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认定原则
1.证书必须是大学学习期间取得的证书。
2.证书认定范围为取得证书的考试学期及之后相应课程的成绩认定,取得证书的考试学期之前的成绩一律不予认定。
3.已经有证书且本学期正在开设课程。
二、认定标准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认定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 绩点/成绩
| 认定的最高学分
|
425-445
| 2.00/74.9
| 理
论
课
学
分
|
446-466
| 2.33/77.9
|
467-487
| 2.67/80.9
|
488-518
| 3.00/83.9
|
519-549
| 3.33/86.9
|
550以上
| 4/100
|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认定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 绩点/成绩
| 认定的最高学分
|
425-470
| 2.67/80.9
| 理
论
课
学
分
|
471-480
| 3.00/83.9
|
481-518
| 3.33/86.9
|
519-549
| 3.67/89.9
|
550以上
| 4/100
|
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认定
普通话水平成绩/等级
| 绩点/成绩
| 认定的最高学分
|
二级乙等
| 2.00/74.9
| 课程
规定
学分
|
二级甲等
| 3.67/89.9
|
一级乙等
| 4.00/100
|
三笔字测试成绩认定
普通话水平成绩/等级
| 绩点/成绩
| 认定的最高学分
|
及格(合格)
| 2.00/74.9
| 课程
规定
学分
|
良好
| 3.67/89.9
|
优秀
| 4.00/100
|
三、证书认定学分程序
1.学生申请:
2.教学办审核
3.教务处期末根据汇总数据导入成绩
四、办理时间
2019年12月23日——2020年1月5日
证书认定学分网上操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