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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秋季学期通识选修课选课名单确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8  来源: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通识选修课管理,解决学生在选课及考核等环节出现的问题,现将选课名单确认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生选课后,可在补退选阶段(每学期第1-3周)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退选和补选,凡需要退选的课程必须于补退选阶段由学生本人在网上退选该门课程;

2、学生选课结束后,即补退选结束后,由各二级学院教科办打印本学院所开设通识选修课选课名单,及时送达到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在补退选结束后第一、二次上课时进行选课名单确认,凡确认名单时学生缺课者视作放弃选修该门课程.

3、任课教师须在确认选课名单上注明那些学生删除或正常,核实签字后交开课学院教科办,教科办主任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于第四周内(9月23日)交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存档。

注:凡是补退选结束后打印选课名单中没有选课的学生不得在确认名单时增补进该门课程。

4、本学期所有通识选修课实行全程考勤,由任课教师做好考勤记录,并依照学籍管理规定对旷课学生严肃处理。

5、凡通识选修课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组织该门课程补考,学生可通过办理重修该门课程或其他通识选修课程的方式替代不合格课程,重修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学期前三周。

教务处

201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