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通知.rar
各教学单位:
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根据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库目录积极申报选修课程,并请对拟申报的课程根据申报教师要求填写申报统计表及课程简介,各学院教科办于5月27日前(第13周星期五)将申报统计表、课程简介纸质材料(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稿一并交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王右全老师(党群行政部门教师申报者到所属教研室申请,并归口到相应教学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过期一律不再补报。
一、开课条件及要求
1、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均可申请开课。开设选修课由各学院推荐,学校批准。鼓励各学院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积极申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应开设门数详见附件1。
2、课程选修对象是全校2014、2015级本科学生,其中教师教育类选修课是面向2014、2015级师范本科学生,开课教师在申报统计表中必须清楚界定开课面向年级及专业等选课限制说明。开设课程的目的在于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内容安排要适应学生跨类选修的需要并遵守普遍接受原则,避免过分专业化。
3、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教学大纲,选择适宜的教材或编写相应的讲义(需经教学单位审定方可使用,并报教务处备案)与授课提纲。
4、所开设的课程原则上要在本院或全校举办过同类专题讲座或不同形式的课程且教学效果良好,所开课程应是教师从事或熟悉的研究领域。
5、每门课程鼓励以课程团队的方式申报,在课堂教学及课程建设中发挥团队合作的优势,团队负责人须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报中应明确课程团队内各自承担的教学任务,课程团队负责人授课学时不得少于该门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否则取消该课程负责人下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资格。提倡教学资源网络化,通过教学资源的网络化建设,为学生自学和师生互动搭建平台。
二、申报程序
拟申报开课的教师填写内江师范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统计表》,开课部门汇总统计,由各教学单位向学校推荐,学校审定并确认开课教师资格后纳入学校任选课教学计划。每个教师每学期只能申报一门选修课。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选修课评审专家组,对申报课程进行严格审查和初选,所有开课教师应向课程所属学科所在的教学单位进行申报。
三、开课时数
每门课程开设一学期,授课总时数不超过32学时,含上机和实验的课程授课总时数不超过48学时。
四、注意事项
1、由于选课将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运行,所以申报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该课程的选课人数上限,并由教务处审核。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原则上每门课程限开1个班;每班人数上限为100人,艺体、书法等技能训练课程需开设小班的可自行设定上限人数。
2、所有申报的课程必须是通识教育课程库目录中的课程,且必须归属到该课程所属教研室及教学单位进行审核,凡不是课程库中的课程,须填写《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报表》和《课程教学大纲》,并经所属教学单位审核、教务处组织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否则,不予开课。(课程库目录见附件)
3、根据课程内容,需要上机的课程、需要面试的课程,须在表中注明。
4、申报教师应认真撰写教学大纲,注意开课对象、学时等与申报表的一致性。
5、为了加强选修课的建设和管理,学校对通识选修课实行“相对稳定,鼓励竞争,适当淘汰,有进有出”的管理原则,鼓励和提倡高学历、高职称、上课效果好的教师开设深受学生欢迎、教学质量高的通识选修课程;每学期也要适当淘汰一批上课效果较差、不受学生欢迎、上课不负责任的选修课程。
6、为打造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开设高质量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学校将在已申报的通识教育选修课中建设一批优质通识教育选修课,给予经费资助,支持教师就相应课程建设开展教研活动和教改研究,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切实发挥课程实效。通过建设一批优质通识教育选修课,提高通识选修课的教学质量。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各二级学院应开通识教育选修课门数
附件2:内江师范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统计表
附件3:课程简介(模板)
附件4: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库目录
附件5:未入库课程填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