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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计划、安排、维护等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4  来源: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2017~2018学年度第2学期教务管理系统教学任务计划、安排工作日程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独立教研室)按照教务处的通知要求及时安排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1.2014-2017级教学计划维护。根据各年级培养方案维护好教学计划,并仔细核实检查2017-2018学年第2期教学任务的准确性,如有变更,需完清手续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调整。

2.制订执行教学计划,报送开课任务书。制订2017-2018学年第2期教学计划,并在统计报表中将开课任务书导出为excel电子表格,并按照开课任务书(附件1)统一格式填写完善,文件命名为“××学院2017-2018学年第2期开课任务书”,根据课程安排好主讲教师,并将开课任务书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教科办主任和教学单位领导签字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何绍芬老师处,开课任务书报送截止时间11月24日(第13周星期五)。

重要提示:

① 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开展教学工作。

②可结合课程性质及提高教学质量要求,适当分时段集中排课,有利于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分段集中安排的基本原则:每门课周学时不应超过6学时(专业特殊的集中连排课程除外),同时应注意课程总体安排和各个班级课程安排在学期内各时段的平衡,避免过于集中。

③任课教师应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外聘教师除外),排课前及时维护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师职称信息。

④课堂班额应参照《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开课班级人数上限设置通知》(附件2)执行。

⑤为便于职称评定时课时认定,请务必在教学任务维护中正确维护课时信息,若多人合上课程则应对每位授课教师分配对应课时。

⑥2017级新生课程参照各学院已经提交的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⑦所有课程(含艺体类分组、实验类分组课程)都必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排课。

⑧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内师院发〔2014〕78号)中“教授、副教授每年必须为本科生至少讲授1门课程”的精神,各二级学院每年至少为教授、副教授(含兼职教师)安排一门课程(课时数建议参照《内江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内师院发〔2015〕121号安排。

3.教学任务维护。根据开课任务书中对教学任务的分配,将2017-2018学年第2期所有课程进行课堂维护,完成教学任务中的任课老师、开课班级、课程名、课程号、学时学分等信息的正确维护。完成时间12月1日(第14周星期五)。

4.排课。2017年12月22日之前完成2017-2018学年第2期所有教学任务排课工作。

5.选课。2017年12月23日至2018年1月7日正选课,2018年3月6日至3月17日补退选。

附件:

附件1:开课任务书参考格式.xlsx

附件2: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班级人数上限设置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