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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计划、安排、维护等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7  来源:教务处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2016~2017学年度第1学期教务管理系统教学任务计划、安排工作日程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按通知要求及时安排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1、2013-2016级指导教学计划维护。根据各年级培养方案维护好指导教学计划,并仔细检查2016-2017学年第1期教学任务的准确性,如有变更,需完清手续后在系统内进行调整。

2、制订执行教学计划,报送开课任务书。制订2016-2017学年第1期教学计划,并在统计报表中将开课任务书导出excel电子表格,并按附件中开课任务书统一格式填写完善,命名文件为“××学院2016-2017学年第1期开课任务书”,根据课程安排好主讲教师,并将开课任务书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教科办主任和教学单位领导签字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何绍芬老师处,开课任务书报送截止时间6月10日(第15周星期五)。

重要提示:

①2016-2017学年第1期行课周为第1周至第18周。其中,第1周星期四正式行课(教学任务录入周次为1—18周);

②2015级按教师教育培养的专业(班级)于9月1日—9月9日期间开展教育见习Ⅱ,见习时间为1周,第3周开始正式返校上课,教学任务安排在第3—18周。有教育见习的班级,须由班级所在的二级学院教科办在排课前告知公共课开课学院教科办;

③所有课程实际授课学时须按照培养方案的学时要求,因节假日放假未上的学时,建议在教学任务录入时安排至第18周作为机动周以满足实际授课学时达到培养方案要求,若节假日未上的课时在机动周不能补上的,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补课予以完成;

④2016级课程参照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待军训及入学教育时间确定后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任务录入;

⑤打破课程安排在上课周分散授课的固定思维模式,结合课程性质及确保教学质量,可分时段集中排课,有利于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减少不必要的调课。分段集中安排的基本原则:每门课周学时原则不得超过6学时(需集中连排课程除外),同时应注意课程总体安排和各个班级课程安排在学期内各时段的平衡,应避免过于集中;

3、教学任务维护。根据开课任务书中对教学任务的分配,将2016-2017学年第1期所有课程进行课堂维护,完成教学任务的维护。完成时间5月30日(第14周星期一)。

4、排课。6月17日之前完成2016-2017学年第1期所有教学任务排课工作。

5、选课。6月20日至年7月6日选课,9月1日至9月14日补退选。

教务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