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项目组及指导教师:
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总体工作进程安排,部分项目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9年立项且建设周期为1年的项目55项,2019年之前立项未结题项91项,合计146项(具体名单见结题简表附件1)。
二、验收流程
1.项目团队提交结题材料。
2.二级学院组织验收。
3.教务处复审。
三、结题要求
按《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19]123号)(附件2)第七章结题验收相关要求,对达到结题验收要求的项目,方可结题。
四、材料报送及验收安排
1. 项目组提交材料
各项目组(疫情防控期间,可由指导教师代为提交)于2020年6月8日前将项目结题材料提交到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小组。
由于目前尚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尚未返校,所以结题材料在提交时可以不用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践工作手册所要求的完整材料,但内容应包括:
①创新训练项目:结项报告、项目简报、收获和体会、研究成果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档等项目研究材料。
②创业训练项目:总结报告、商业计划书、实践考察鉴定(可不作硬性要求)、项目简报、收获和体会、研究成果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档等项目研究材料。
提交结题材料时,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所有涉及到的材料都请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序号(0、1、2这样的方式命名)”,并打包,压缩包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材料表格在:《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学生实践工作手册》(附件3)中,请将所有材料结题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提交所在二级学院。
2. 二级学院验收
二级学院大创专家组应对提交结题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查。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二级学院可以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19]123号)第七章结题验收相关要求,对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对满足结题要求,且结题材料完整的项目可以验收。
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结题或终止项目申请,填写《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延期结题(终止建设)申请表》(附件4)到二级学院,对于终止建设的项目,应追回项目已使用经费。
2020年6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小组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将汇总后的2020年大创项目结题信息简表(附件1)和验收合格项目相关材料(一式一份)及延期结题(终止建设)申请表交教务处315办公室,联系人:张涛,联系电话:2340234。
3.教务处复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结题项目进行抽查复审,并通报本次结题验收情况。
五、其他说明
请二级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对本次结题验收进行图文报道。对开展形式和效果好的报道,可在教务处网站转载。
结题通知5.12.rar
附件1. 2020年大创项目结题信息简表
附件2. 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手册
附件4. 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延期结题(终止)申请表
教务处
20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