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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3  来源:   点击量:

关于启动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

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以下简称毕业论文)管理,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质量,2021届毕业论文工作将全面使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并严格控制各环节时间节点,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1857号)有关规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选题要求

1.选题必须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工科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题目应结合工程、生产和实际应用;理科类、经管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应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文科类、法学类、教育类及艺术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要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实用性,要能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

2.选题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后能完成任务。

3.选题应有利于学生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锻炼与提高,体现因材施教,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4.毕业论文必须保证学生一人一题。毕业论文选定的题目确需由多人完成的,应明确各自的分工和任务,独立完成分工部分。

5.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则拟定题目,鼓励指导老师结合专业特色、学校定位、地域特色及教师科研项目开展拟选题目工作。学生也可自拟题目,但必须符合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则并得到指导教师同意。

6.指导教师负责题目申报,专业负责人对申报题目进行审查和初步确定。各二级学院对专业负责人审查和初步确定的题目进行审核。

7.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题目,由学生自主选择。题目一经选定并审核通过后,不得随意更改。若要变更题目,应有充分理由,并须经指导教师和二级学院院长同意,报教务处审定、备案。

二、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及学生要求

1.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含硕士研究生)。助教(或同级专业技术职称)可协助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要求执行(国标中未作要求的,不超过10人)。鼓励校内兼职教师指导毕业论文和聘请校外兼职教师联合指导毕业论文。

2.指导教师应按照《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各级职责》(附件一)规定的指导教师职责,认真做好对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3.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以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努力结合毕业论文获取新知识,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

三、毕业论文系统管理工作流程及时间要求

1.毕业论文工作环节

毕业论文工作环节主要包括:师生预选、学生选题(教师拟定题目)、教师下达任务书、学生提交开题报告、撰写论文、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材料归档。

2.时间节点要求

1)师生预选

指导教师提交研究方向(不作具体题目的拟定)供学生选择,每个研究方向最多可供6名学生选定,每名学生最多可同时选择2个研究方向,待指导教师确认后完成预选。师生预选共开设2轮,预选工作须在2轮内完成;第一轮126日截止,第二轮1213日截止。

该过程主要用于初步确定师生之间双选关系,不需要具体题目信息;该功能为选用功能,二级学院确定是否选用,不影响毕业论文工作开展。

如本学院有往年未顺利毕业且今年需要完成毕业论文的同学,请提前通知学生参加选题及后期工作,避免后期无法顺利开展毕业论文事宜,影响学生毕业。

2)教师申报课题

教师在系统中申报课题,专业负责人审核,截至日期为20201220日;

3)选题

教师申报课题完成后,学生选题,指导教师确认,截至日期为20201227日;

4)教师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

学生选题完成后,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截至日期为2021228日;

5)学生撰写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后,学生撰写并提交开题报告,截至日期为202131日;

6)过程指导

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每周至少指导学生一次,但指导记录只在系统中提交3次(主要记录学生提交开题报告之后的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的详细指导内容);

7)提交中期检查

二级学院检查毕业论文完成进度并提交中期检查记录,时间节点为202146日至410日。

8)答辩及成绩评定、材料归档

毕业论文答辩安排原则上指导教师应回避。若不能回避,指导教师不可为该答辩组组长。为保障毕业论文撰写时间,答辩须安排在规定时段内进行,不得提前,时间节点为202158日至522日。

以上各环节除了预选过程可以不在系统中完成,其他各环节均须严格执行系统要求。

四、提交材料

1.二级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包括答辩委员会及答辩教师名单);

2.二级学院毕业论文撰写规范(二级学院与学校撰写规范不同的,需要单独报送);

以上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于2021110前完成,纸质材料(电子材料通过办公自动化)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赵禹老师处(行政楼315)。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