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安排的通知
二级学院: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18〕57号)和《关于启动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以下简称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时间为5月8~25日,毕业论文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5月28日,二级学院各答辩小组正式答辩前应组织院级毕业论文公开答辩工作。
对于不能正常参加答辩或正常答辩成绩不合格者,各学院应组织补答辩工作,补答辩时间为6月10~20日。
二、答辩流程
毕业论文答辩前,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严格把关,对毕业论文进行审阅和评阅,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未通过审阅环节者,不得进入评阅环节;未通过评阅环节者,不得进入答辩环节。进入答辩环节,答辩程序为:
1.答辩委员会主席或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
2.学生陈述毕业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方法和创新点等。(10分钟以内)
3.答辩小组成员提出问题,学生回答问题。(10分钟以内)
三、组织形式
原则上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四、工作方案
各学院要结合学科特点,精心组织,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方案应科学合理,明确答辩分组、答辩小组成员名单、答辩方式、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和答辩要求等。毕业论文答辩安排原则上指导教师应回避,若不能回避,指导教师不可为该答辩组组长。
五、材料报送
请二级学院将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5月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刘红君老师处,电子版名称统一为“xx学院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工作方案”。
教务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