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教学场所空调装备需求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学校教学基础条件保障,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学校拟对教学场地装备空调。按照“充分利旧、统筹兼顾”的原则,请各单位摸排本单位教学场所现状,所负责管理的教室、实验室、实训室等教学场所,若需要装备空调,填写 “教学场所空调使用需求统计表”(见附件),并于3月7日下午5点前通过办公自动化(其他方式报送不予受理)报送至教务处武进老师处。
另:1.已有或老校区未搬空调,不作更新替换。
2.涉及行政办公使用需求空调,联系国资处杨戟老师。
附件:教学场所空调使用需求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