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发展,推动科研成果和技术创新反哺人才培养,创新高校实验教学内容,深化实验教学改革,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四川省第二批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遵循“注重创新创造、突出科教融汇、鼓励产教融合”的原则,实施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行动计划,引导和推动学校着眼前沿、深入一线,将科研成果和产业企业的新观点、新技术、新方法、新项目及时融入实验教学,增强教学内容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为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供有力支撑,切实提升学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不限学科专业领域,不受学校、学院、专业现有培养方案限制,鼓励跨区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多学科交叉联合申报。创新性实验项目可源于:
1.教师的科研成果,重点支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科研成果转化的实验项目;
2.教师的论著或专利,重点支持具有专业学术特色的论著和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或软件转化的实验项目;
3.产业企业的真实项目,重点支持代表技术前沿并具有推广价值的产业企业真实工程项目转化的实验项目。
(二)申报资格
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是学校在职教师,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鼓励业界专家加入申报团队。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根据四川省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于2024年5月27日18:00前将项目申报书、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https://f.wps.cn/g/paaYvwQF/,纸质版签章后交行知楼A区318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丽刚,联系电话:2340668。
五、其他
在所申报的创新性实验项目中遴选10个作为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并根据申报名额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创新性实验项目。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4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