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20-2024年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川教函〔2020〕101号)文件精神,将组建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做好我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
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四川省教育厅组建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一)开展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本科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就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队伍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改革和普通本科教育综合改革等工作向四川省教育厅提出咨询、评估、指导等意见和建议;
(三)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本科专业设置及有关专项工作的咨询工作;
(四)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开展国际交流等;
(五)对接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六)承担四川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任职条件
(一)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正高级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等优先。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国科学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教育部特聘教授(长江学者)、国家特聘专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奖者等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主任委员任职条件。
主任委员除具有高等学校专家任职条件之外,还应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影响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积极带领教学指导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优先。
(三)所在单位条件。
主任委员所在单位应为本专业领域综合实力较强,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成果丰富、师资力量雄厚,知名度较高的学校,且能够为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场地、设备和经费保障。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优先。委员所在单位应支持委员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
三、推荐办法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任职条件,积极申报,原则上每个专业推荐三名,推荐人选须征得本人同意。
四、材料报送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阅读《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20-2024年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川教函〔2020〕101号)文件(附件1),准确填报《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2),《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报汇总表》(附件3),《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申报表》(附件4),《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报表》(附件5)。请各二级学院于下周一之前(2020年3月31日之前)将上述填报表格的电子档和纸质档提交至教务处311办公室周维斌处。
联系人:周维斌 0832-2342950
教务处
2020年3月25日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20-2024年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PDF
附件2-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5-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