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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答辩审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5  来源:教务处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进度安排,学校拟定于6月13 (星期六)8:30,开展2020版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答辩审核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审核范围

所有2020年修(制)订的师范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答辩审核方式

1.答辩以学院为单位,采取现场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

2.答辩人:为充分发挥学院主体作用,原则上由二级学院院长进行培养方案主答辩。

参加人: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及参与培养方案修订的教师代表;

请以上人员按答辩时间提前至少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3.答辩程序: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报(每个专业汇报不超过10分钟),并接受专家提问(每个专业不超过15分钟)。

请各学院为评审专家提供各专业培养方案一式五份,答辩须使用PPT,也提前准备。

4.答辩安排:具体分组、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

三、答辩审核要求

各学院主要从以下审核要点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1.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论证情况介绍,体现了哪些新的培养理念?是否“以产出导向”来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否参照相应师范专业国家认证标准进行调整?是否体现《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对教师专业知识与能力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对职前教师教育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各类课程设置、学时和学分比例是否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等相关标准?

3.专业定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是否明确?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与基础教育发展及人才需求是否相适应?毕业要求能否支撑培养目标?

4.各师范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特色是否鲜明?

5.课程体系是否根据人才培养需求科学设置?是否能够有效支撑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关联矩阵是否明确?专业核心课程设置是否科学合理?专业选修课程是否满足学生多元化和个性化发展需求?专业课程中是否有效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是否有效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学时比例是否达标?)

6.教学计划安排是否科学合理?

四、意见反馈及修订完善

1.各学院须安排专人做好本次答辩过程的记录工作,并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改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2.请于2020年6月19日(周五)前将最终确定稿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纸质版上须有院长签字和学院盖章,电子版发给教务处周维斌819443529@qq.com。

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整个本科教学工作的核心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学院层面的方案论证和审核工作,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并准备好相关答辩事宜。

联 系 人: 周维斌

联系电话: 0832-2342950 158 8458 8759

附件:

内江师范学院2020版师范类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审核答辩要点.doc

内江师范学院2020版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答辩安排.xls

教务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