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精神,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1)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2)精神,做好2021年度我校新增本科专业准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符合政策要求
新专业申报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二)新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办学基础和相应的学科支撑,具有比较广阔的社会需求和发展前景,同时有利于突显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的提高。
(三)鼓励支持配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及未来发展需要的相关前瞻性专业。
(四)新专业原则上应满足学校“323”学科建设总体布局方案,即三个重点建设学科(专业群)、二个加快建设学科(专业群)、三个加快培育学科(专业群)。
(五)二级学院现有招生专业三个及以上的,如须申请新专业,应停招一个现有招生专业。
二、申报类型
新专业申报分类建议参考:
1.备案类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专业(见附件1);
2.审批类专业,指尚未列入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及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申报以上两类专业均须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修订)》(附件3)。
三、申报程序
1.二级学院提交拟设置新专业申报材料。
2.教务处组织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根据专业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社会人才需求等,对新申报专业进行答辩审核。
3.教务处将专家组审议结果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和申报学院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与管理服务平台(备案类专业)或者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审批类专业),按要求提交专业设置申请材料。
四、材料提交与要求
1.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请提交以下材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修订)》,其中子表1《学校基本情况》暂不用填写,待学校同意申报后,由教务处统一提供相关信息。
2.以上申报材料请提前准备纸质稿(一式6份)经学院负责人在封面签字、盖学院章后,根据省教育厅申报通知提交教务处311室周维斌处。提交须提供pdf+word电子稿(njsfxyjwc@163.com,压缩包命名格式:“新专业名+学院名称”)。联系人:周维斌,联系电话:2342950、15884588759。
五、其他
1.对新申报专业答辩审核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待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2021年新专业申报的正式通知下发后,如有新的变化,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1年6月23日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pdf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