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的安排,2018届毕业生毕业证发放时间为6月21日,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21-22日。为顺利有序开展工作,对2018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流程作如下安排:
一、领证时间安排
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年6月21日规定时间段到行政楼301(教务处会议室)指定组别领取相关证书,具体安排如下:
学院 | 领取时间、组别 |
文学院、新闻学院 | 8:10--9:00 | 第一组 |
美术学院、地资学院 | 9:00--10:00 |
数信学院、生科学院 | 10:00--11:00 |
物电学院、建工学院 | 11:00—11:30 |
经管学院、教科学院 | 8:10--9:00 | 第二组 |
计科学院、外国语学院 | 9:00--10:00 |
政治学院、体育学院 | 10:00--11:00 |
音乐学院、化工学院 | 11:00—11:30 |
二、发证事宜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
登录“内江师范学院数字迎新离校系统”,查询学生离校手续办理情况,对已完清离校事项手续的毕业生,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教师资格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证直接发放。
3.未发证书返还
2018年9月10日,各二级学院将已发放的证书领取登记表(班主任签字,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未发放的证书,交回教务处注册中心(行政楼302室)。
三、档案要求(教学类)
请将以下材料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1、学士学位申请表(限获学士学位证学生,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学校公章、校长印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时间填“6月15日”)
2、学位授予证明(教务处领取)
3、学生成绩单(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4、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务处领取)
四、其它情况
1.结业证书由教务处注册中心发放。
2.参加新华社图集采集补拍,未及时将像片上交教务处的毕业生,证书由教务处注册中心发放。
3.以上情况学生完清所有离校手续后,持“内江师范学院数字迎新离校系统”打印的“学生离校事项办理情况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班主任和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到教务处注册中心领取相关证书。
五、特别提示:
1.未完清离校手续的学生,不能为其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错发,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问责。
2.高度重视证书发放工作,避免遗失,如有遗失,只能补发学历或学位证明书。
教务处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