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41号)和《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转学管理办法》(内师院发〔2017〕94号)精神,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宜宾学院2017级环境设计本科专业学生黎雨昕(详见附表)转入我校2017级环境设计本科专业学习,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的学生转学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校纪委机关监察处反映(电话:2341639,2341900)。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附:转学学生详细情况
姓名 | 黎雨昕 | 性别 | 女 | 考生号 | 17511005130145 | 出生日期 | 19990602 |
转出学校 | 宜宾学院 | 转出 年级 | 2017级 | 转入年级 | 2017级 |
高考分数 | 文化406 专业234 | 转出 专业 | 环境设计 | 转入专业 | 环境设计 |
转学理由 | 该生对宜宾空气中飘散的酒曲过敏,全身出现红斑风团,瘙痒难耐,为远离过敏源,申请转校学习。 |
内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