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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娟(学号20140737016)同学: 现将《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给予学生杜娟退学处理的决定》(内师院发[2018]137号)送达你。如你对此决定有异议,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17〕91号)第九条的规定,自本决定书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联系电话:(二级学院)0832-2342328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给予学生杜娟退学处理的决定》(内师院发[2018]137号)
内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注册情况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