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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关于推荐申报内江市第十八届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2  来源: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内江市第十八届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我校教师参加内江市第十八届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参评成果应为202211日至20231231日(以出版发表、成果完成时间为准)期间取得的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研究成果。

2.我市同市外作者合作的教育科研成果,必须是我市作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由我市作者完成三分之二以上篇幅,才能申报参评;教材不列入参评范围(专著出版后被采用为教材的例外)。

3.教育文艺作品、新闻报道、一般性工作总结、教育年鉴、教育人物传略、般大事记、教辅资料等不属评奖范围;凡有争议而又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不得申报参评;不是教材教法研究而主要是纯学科性的专业知识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评范围。

4.已获市教育和体育局及其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成果,不再参评。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参评成果,需填写《内江市第十八届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附件1),并报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出版或发表成果包括著作或期刊的封面、刊号页、目录及成果;项目研究成果包括成果总结、结题鉴定意见)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报送申报材料中缺任何一项材料将视为无效。

2.个人申报的成果以1项为限,集体成果以2项为限(含个人成果1项在内)。集体成果可以单位或课题组名义申报,也可以主研人员的名义(最多不超过5人)申报,但不能以个人名义或部分成员名义申报。凡突破个人申报限额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所有成果申报权。

3.评选标准请查看《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内江市第十八届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附件2)。

4.申报名额:我校可申报10项成果。

三、申报流程

1.请于3月29日前将《申报表》、申报成果一起报教务处307室,并将申报材料按照顺序制作成PDF上传至https://f.wps.cn/g/nLkhBz7k/平台。过时一律不再受理。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联系人:杨泊微

电话:0832-2343316

附件:1.内江市第十八届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

2.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内江市第十八届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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