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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5  来源: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内江师范学院“四川省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内江师范学院“四川省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考核名单(附件1)。

二、结题验收要求

申请本次结题验收的重点项目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1篇;

(二)“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

(三)组织全省范围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专题研讨、推广交流活动及在全国性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累计不少于2次。

申请本次结题验收的一般项目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学校认定的期刊上发表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1篇;

(二)在学校认定的正式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

(三)在省级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不少于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指导教师身份申报的教改项目,所获奖项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结题需提交材料清单:《20212023 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附件2)、《项目结题报告》、相关结题支撑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专著、调查报告、专题交流活动情况及其他形式成果)。

(二)请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纸质版(重点项目一式7份,一般项目一式5份)于1110日(周五)前交至行知楼A318教学研究与发展科刘丽刚处,电子版提交网址:https://f.wps.cn/g/5ddo6yVz

四、现场结题答辩

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对所有项目进行验收,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请合理制作结题答辩PPT。项目结题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召集项目组成员研究落实结题验收工作,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结题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内江师范学院).pdf

附件2.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doc

附件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