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校各教学实验室(中心),承担了实验教学工作的科研实验室也要上报。
二、报送内容
1.二级学院须填报基表四、五、六。填写方式及所填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基表中的实验室名称等基础信息,结合今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填报工作填写,应与去年保持一致。
2.基表六请务必认真填写,对于教师和学生的教学科研获奖情况应找相应部门查询,保证数据真实,无漏。并保存好数据填报依据,以备教育部抽查。
3.部分含有贵重仪器设备(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二级学院须填报基表三。
三、报送时间
1. 请二级学院务必在9月15日前将所填报基表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315室张涛处(纸质材料需领导签字盖章)。学校将对各单位填报数据进行汇总和检测分析。
2. 数据统计时间段:2018.9.1~2019.8.31
四、其他说明
1.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报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加强数据审核,在数据提交教务处之前,应对填报数据对比去年填报数据,进行分析,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时上报。
2. 请务必查看通知附件中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附件2)及附件3~附件5,按要求填报数据,对于不按照说明填报的数据,教务处将不再接收和代为修改。
3. 相关信息可以登陆http://202.4.130.200:81/查看。
附件:
1.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9]27号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3.专业代码、职称代码、文化程度代码
4.上报数据表模板
5.实验室编号及实验项目编号办法
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zip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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